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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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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27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3月6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8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茂洪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4,546,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8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2,690,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71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855,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6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233,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0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233,1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06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46,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233,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46,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233,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46,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233,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46,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233,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46,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233,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幸黄华、刘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公告编号:2018-028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广州海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6月26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6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减持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4,0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情况: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6月26日前;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6月26日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定价;

7.其它说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如公司股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1.广州海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本企业有意向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完毕,但不排除根据本企业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调整减持时间的可能性。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本企业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海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买卖公司股票的函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