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8-010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2月23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南山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南山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投资建设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69,564.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0,870.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安地源热泵工程项目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广安地源热泵工程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652.3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2,8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2、同意深圳能源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4,8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份额为贷款金额的51%,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3.50万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丰县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丰县1万千瓦光伏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县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徐州市丰县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48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2、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丰县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至人民币1,500.00万元。
3、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0万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议案》(详见《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开展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同意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可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为四川深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授信项下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公司为四川深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700.00万元的授信项下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控股公司为泗洪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南京控股公司为泗洪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泗洪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650.27万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资金需求,储备多种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40亿元授信额度。
2、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授信额度。
3、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授信额度。
4、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
5、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17〉),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8-01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南山能源工业
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投资建设深圳南山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南山项目)。南山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69,564.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0,870.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上述投资事项已经2018年3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南山项目位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路与荔海路交汇处,宗地面积16,630.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人为本公司,目前有两栋多层建筑,建筑面积合计33,372.85平方米。
经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批准,南山能源工业小区更新方向为集住宅、商业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社区,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6,630.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073.2平方米,容积率4.82,计容积率面积63,010平方米,其中,住宅55,32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11,060平方米),商业4,34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350平方米。南山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69,564.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0,870.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根据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为拓展能源置地业务板块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挖掘开发存量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保值增值。南山项目的投资建设能有效提升资源价值,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南山项目采取出售的经营模式,由于体量大,市场吸收能力有待考验,在项目初期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销售压力。公司将做好市场研究和成本控制,跟踪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开发策略及出售策略。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南山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69,564.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0,870.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8-01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安地源热泵
工程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综合能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公司)拟投资建设广安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广安项目)。广安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652.3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2,8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
为满足项目基建期间融资需求,广安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4,850万元搭桥贷款授信额度,待具备独立融资能力后,由其他商业银行贷款置换。本次担保需由广安公司的三家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其中深能综合能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广安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3.50万元。
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3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广安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7年12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5JL1R05
法定代表人:胡泳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滨路1号。
股东情况:深能综合能源公司持有51%股权,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5%股权,四川深广合作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4%股权。
经营范围:分布式能源站、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充电桩、储能、微电网、城市废水、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售电业务。
广安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广安项目位于广安市经开区广安(深圳)产业园内,主要负责为深广产业园渠江云谷项目24.6万平方米的建筑进行集中供冷、供暖及供应热水服务。设计夏季空调冷负荷为18,694千瓦,冬季空调热负荷为10,283千瓦, 供热水量38.4吨/天。投资范围包括室外土壤源换热器、能源站机房、至各楼栋计量表计间的冷冻水管网以及配电设施;能源站建设5台地源热泵机组+4台常规冷水机组,同时配套“互联网+”智能控制系统,实现智能控制与节能调节。
广安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652.3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2,8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地源热泵技术是清洁能源技术,生产过程无污染排放,比传统中央空调节能约40%,同时避免了城市热岛效应,环保节能。公司投资建设地源热泵工程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公司“绿色能源”的形象一致,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地源热泵工程建设可能存在地陷、地下水的地质风险,也存在出现废井的风险。公司将加强设计、施工工艺和质量管控,确保换热井和管材完全满足要求,确保技术可行、施工可行、运行效率高。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广安项目除自有资金外,其余投资款拟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财务公司为广安公司提供贷款,需由广安公司的三家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深能综合能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广安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3.5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见一(二))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深能综合能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广安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3.50万元。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间: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测算,广安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广安公司投资建设广安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652.3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2,8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二)同意深能综合能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广安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人民币4,85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份额为贷款金额的51%,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3.50万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丰县1万千瓦光伏
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丰县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县公司)投资建设徐州市丰县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以下简称:丰县项目)。丰县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48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公司为丰县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南京控股公司向丰县公司增资至人民币1,500.00万元。
南京控股公司为丰县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0万元。
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3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丰县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7年11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1MA1T9XNG11
法定代表人:吕剑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注册地址:丰县师寨镇政府驻地。
股东情况:南京控股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丰县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丰县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狮寨镇,规划总装机容量1万千瓦,拟使用水平单轴自动跟踪式支架。丰县项目已取得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登记备案(丰县发改经济委备[2017]88号)。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48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丰县项目属于光伏扶贫项目,每年需向当地政府支付扶贫款15万元。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公司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丰县项目为公司第一个跟踪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历史经验不足。公司将加强类似项目建设经验的学习,提升人员技能;同时加强与施工方、生产厂家、监理单位等多方沟通,确保落实第三方的监造人员的进场监造以及专业机构的到货检验,共同完成项目高质量建设。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丰县项目除自有资金外,其余投资款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南京控股公司为丰县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见一(二))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南京控股公司为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0万元。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限: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江苏省具有对太阳能电量较好的就地消纳能力,适合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建设。丰县项目所在地电价情况较好,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南京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县公司投资建设丰县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48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二)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同意南京控股公司向丰县公司增资至人民币1,500.00万元。
(三)同意南京控股公司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0万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8-014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务概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开展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基金公司)旗下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公司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财务公司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已经2018年3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红土创新基金公司基本情况
红土创新基金公司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2014年6月5日获证监会批准设立,2014年6月18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且于2014年6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发的A093号《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三、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类别: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五)基金单位面值:每份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投资范围: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证监会、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七)赎回模式:7×24小时接受申购赎回,采用T+1赎回模式;
(八)交易成本:申购费、赎回费均为零;
(九)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该项业务资金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项目股权收购以及下属单位增资等。
五、业务开展的目的与意义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货币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六、风险及内部控制措施
针对货币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可能存在的收益和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一)制订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申购及赎回机制,并定期提交业务操作报告。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除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外,所涉资金计划、风险控制、收益核算等由风控部门全程参与,仅限于开展红土创新基金管理公司旗下货币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
七、公司具体运作部门及负责人
运作部门:公司经营班子
负责人:总经理 王平洋
八、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开展红土创新基金公司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同意财务公司开展红土创新基金公司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可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8-015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深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向农业银行成都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申请的人民币40,000万元、16,700万元银行授信项下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3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四川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年6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309319976X。
注册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9号37栋19层1902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威。
注册资本:人民币72,450.541238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占100%股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
四川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农业银行成都分行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条款如下:
(一)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农业银行成都分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招商银行成都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6,700万元;
(三)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保证期间:担保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可有效保障四川公司的资金需求,优化贷款结构,降低贷款成本,且四川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营业收入稳中有升,现金流逐年增长,经营状况逐步改善,四川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总体风险可控。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为四川公司向农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授信项下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同意公司为四川公司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700万元的授信项下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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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6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控股公司为泗洪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泗洪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650.27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3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泗洪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578104789Q。
注册地点:泗洪县龙集镇水务站大楼的第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8,366万元。
股权结构:南京控股公司占100%股权。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培训服务及研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提供工程配套服务(项目筹建)。
泗洪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京控股公司拟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4,650.27万元;
(三)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四)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南京控股公司为泗洪公司提供担保,可有效保障泗洪公司的资金需求, 优化贷款结构,降低贷款成本,且近几年泗洪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流比较稳定,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同意南京控股公司为泗洪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650.27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7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2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1:关于为尚风公司、宽洋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2:关于南京控股公司为南控工程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3:关于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4: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南山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2已经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2内容详见2018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为尚风公司、宽洋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南京控股公司为南控工程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3-4已经2018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4内容详见2018年3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南山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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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40楼4006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5.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联系人:何烨淳。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18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为尚风公司、宽洋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南京控股公司为南控工程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 2018年3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南山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27。
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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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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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