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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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3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

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潘鑫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9人,副董事长吴建雄先生、董事李翔先生、独立董事徐国祥先生、陶修明先生和靳庆鲁先生均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宋雪枫先生、监事刘文彬先生和吴正奎先生均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王如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的见证律师以及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执行董事候选人潘鑫军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执行董事候选人金文忠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刘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吴俊豪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陈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李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夏晶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许建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徐国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陶修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尉安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许志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靳庆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张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黄来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佟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刘文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尹克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吴正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开展跨境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律师、林雅娜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