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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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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天培、黄从增,独立董事彭大文、游相华、林建东因公务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和宾先生主持,监事沈志献、陈汉斌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合诚股份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支付现金人民币26,900万元收购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市政院”)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披露的《合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7)、《合诚股份关于收购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9)及2018年2月6日披露的《 合诚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安排的综合考虑,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鹭江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1亿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主要用于支付公司购买大连市政院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及置换部分已支付的自有资金,同时以大连市政院100%股权质押、大连市政院名下部分房产抵押为上述并购贷款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鹭江支行提供担保。以上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并购贷款额度内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授权有效期至该笔贷款履行完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