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9,486,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原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多年来深耕农药主业使公司具备了以下优势:(1)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结构,产品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不同生长周期,能有效规避产品单一导致的业绩大幅震荡的风险;(2)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在部分优势产品上从原药向上游中间体延伸,产业链趋于一体化,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初显;(3)多年培植的销售网络日益成熟,公司已成为跨国农药巨头部分产品的主要原药供应商之一,合作产品能保持较高的毛利水平;(4)得益于近年来对安全环保的持续投入,顺应了国家安全环保监管趋严的要求,公司安全环保综合优势进一步显现。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2017年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榜单中,公司位列第16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面对国家安全监管趋紧、环保措施从严、江苏省“263行动”计划实施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紧紧围绕“立足主业抓提升,多元经营促发展”的理念,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国际农药行业经过前两年的去库存市场需求有所回暖,叠加国内安全、环保监管趋严因素,公司部分农药产品价格受供给侧收缩影响涨幅明显。面对市场行情变化,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立足主业抓提升,多元经营促发展”方针,及时调整产品价格,积极组织有效生产,取得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2017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24,530.59万元,较上年增长22.51%;实现营业利润28,010.40万元,较上年增长50.39%;利润总额26,343.40万元,较上年增长45.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89.82万元,较上年增长40.1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农药行业市场需求回暖,公司部分产品价格上涨,毛利率上升所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82,502.02万元,较年初下降4.12%;负债总额为76,449.28万元,较年初下降27.11%,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04,738.51万元,较年初增长4.10%,公司运营质态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走科技兴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充分利用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两个平台,继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通过与高等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致力于引进和研发农药新品种、新工艺。报告期内,公司获批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7个,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累计已获授权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累计参与制定38项农药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安全生产集成管控、研发管理体系分别荣获工信部两化融合和江苏省研发管理体系贯标证书,S-异丙甲草胺通过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公司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戴伯楼共同于2017年12月1日设立兴化市长青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长青兽药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在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了注销手续。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