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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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年 3月 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32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取得上述批复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发行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完成首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因此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文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若再推出发行公司债券计划,须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