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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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8日,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施旻霞女士、朱国强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倪为民先生、沈斌耀先生、蔡建锋先生、王凯凯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施旻霞女士、朱国强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倪为民先生、沈斌耀先生、蔡建锋先生、王凯凯先生(合计6人)自愿承诺:自2018年3月8日起12个月内(自2018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上述期间违反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施旻霞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朱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540,000股,限售股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高级管理人员倪为民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沈斌耀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蔡建锋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王凯凯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