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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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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2018-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1证券简称:佛燃股份公告编号:2018-010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根据上述决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2018年3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燃气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同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佛山同华支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二、购买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在发生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其他风险的情况下,三水燃气公司可能无法获得结构性存款的收益。农业银行佛山同华支行只保障结构性存款本金,不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最低收益。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涉及汇率风险,还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2、政策风险: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降低;

3、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4、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若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总金额为30,3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的总金额为27,200万元。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外,其他未到期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如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佛山同华支行签订的《农业银行佛山同华支行结构存款协议》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