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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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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66,237.76万元,用于增加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新增“刚果(金)卡松波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具体如下:

(一)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原14,350.04万元增加至28,739.25万元。本次增加投资金额14,389.21万元全部由原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而来。

(二)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预计总投资57,470.53万元(88,416.20千美元)。本项目所需资金51,848.55万元由原募投项目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而来,其余5,621.98万元由公司自筹所得。

内容详见公司2018-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华友钴业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36,982万元。内容详见公司2018-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018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66,237.76万元,用于增加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新增“刚果(金)卡松波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具体如下:

(一)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原14,350.04万元增加至28,739.25万元。本次增加投资金额14,389.21万元全部由原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而来。

(二)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预计总投资57,470.53万元(88,416.20千美元)。本项目所需资金51,848.55万元由原募投项目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募集变更而来,其余5,621.98万元由公司自筹所得。

内容详见公司2018-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3,202.37万元。本项目含钴资源较为丰富的鲁苏西矿段开发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并投入试生产,公司拟将用于主要为铜资源的鲁库尼矿段开发建设的资金66,237.76万元进行变更。

拟变更项目名称:

1、增加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的投资;

2、刚果(金)卡松波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66,237.76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 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预计建设施工期为1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1 号)批准,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7,486,632股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092号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31.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31,524,095.5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38,373,396.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3,150,699.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3,152.41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投入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为拟用于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鲁库尼矿段开发建设的募集资金,变更总额66,237.76万元,占总筹资额的36.17%。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增加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新增“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其中14,389.21万元用于增加对“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占总筹资额的7.86%;51,848.55万元用于“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占总筹资额的28.31%。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由华友钴业控股子公司刚果东方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DM公司”)具体实施,项目总投资为23,438.144万美元,其中建设投资21,552.623万美元、流动资金1,885.521万美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3,202.37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5.60%(所得税后), 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5.79年。本项目除支付收购矿权款项外,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场、选矿厂、冶炼厂、尾矿库及变电站、排给水等公用设施、办公生活区和相关管网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将在PE527铜钴矿采矿权矿区的2个矿段(鲁苏西和鲁库尼)分别形成年处理原矿100万吨、年处理原矿33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计划建设期1.5年,投产期0.5年。

目前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59,666.75万元,完成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41.67%,募集资金剩余金额合计80,451.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已投入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收购矿权款项和鲁苏西矿段的开发。鲁苏西矿段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18.96%(所得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4.99年(所得税后,含基建期1.5年)。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PE527矿权区分为鲁苏西和鲁库尼两个矿段,根据PE527矿权区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鲁苏西矿段资源储量估算(金属量计)为铜 15.24万吨,钴4.48万吨;鲁库尼矿段资源储量估算(金属量计)为铜16.84万吨,钴0.17万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公司优先安排开发含钴资源较为丰富的鲁苏西矿段,而主要为铜资源的鲁库尼矿段将延后开发。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鲁库尼矿段建设开发的资金,变更为用于增加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新增“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

三、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1、原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为对公司原有研究院进行升级扩建,在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和衢州市高新产业技术园区(二期)廿新路 18 号分别建设 2 个研发中心和 1 个测试中心; 即:钴镍铜冶炼及新材料研发中心(位于桐乡市)、钴镍系锂电新材料研发中心(位于衢州市)和研究院理化检测中心(位于桐乡市)。本项目由华友钴业和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华友”)具体实施,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4,350.0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850.04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350.04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目前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6,180.02万元,完成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43.07%,剩余募集资金8,170.02万元。

2、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增加投资总额原因

根据公司“两新三化”(以钴新材料为基础,以锂电新材料为核心)的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近两年的高速发展及产业布局需要,桐乡研究院在原设计的基础上:①拟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及技术研发的投入,加强锂电新材料的原创能力;②拟进一步增加产品中试扩试线建设,加强产品平台的建设;③拟增加相关配套研发及测试投入,如正极材料研发,锂产品研发等。④增加部分备用实验室建设。

基于以上设计内容的变更增加,导致研发装备资产投入及研发场地面积需要增加,故项目投资总额由原14,350.04万元增加至28,739.25万元。本次增加投资金额14,389.21万元全部由原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而来。

(二)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

本项目将由公司在刚果(金)的控股子公司MIKAS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建设总规模为年产15,434吨电积铜和9,096.30吨氢氧化钴(含钴40.5%,折合钴金属量3,684吨)。投资路径为: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华友国际矿业”)增加投资57,470.53万元(88,416.20千美元,汇率按1美元=6.50元人民币进行测算,下同),然后由华友国际矿业向MIKAS公司增加投资57,470.53万元(88,416.20千美元),最后由MIKAS公司用于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刚果(金)利卡西地区KAMBOVE镇东南,厂址位于MIKAS公司内。

根据MIKAS一期湿法工程总体布局,拟建原料调浆、焙烧收尘、烟气制酸设施位于一期萃余液池东侧的空地,与一期硫磺制酸并列布置,此区域需要新增征地;焙砂酸浸、料液池位于一期萃余液池的北侧预留发展用地;二期萃取车间、电积车间分布布置在一期萃取车间、电积车间预留发展用地;洗涤压滤车间在一期车间基础上改造。辅助设施依托现有设施和一期湿法工程。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7,470.53万元(88,416.20千美元),包括建设投资42,802.74万元(65,850.38千美元)和新增流动资金14,667.79万元(22,565.83千美元)。本项目所需资金51,848.55万元由原募投项目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变更而来,其余5,621.98万元由公司自筹所得。

3、计划投资进度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预计建设施工期为1年。

4、项目经济效果分析

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8.0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6.43年。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收能力。

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①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我国铜、钴矿产资源严重缺乏;铜、钴资源的供应和需求之间长期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因此,建立长期稳定的铜钴资源海外供应基地,对我国的资源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国家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开发矿产资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符合国务院《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符合国家“走出去”战略,有利于我国资源安全,促进刚果(金)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扩大中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国内钴产品制造平台提供更坚实原料保障

公司“十三五” 期间发展战略规划把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坚持走“上控资源,下拓市场,中提能力”的转型升级之路。本项目建成后,MIKAS公司将利用低成本铜钴湿法冶炼技术优势和铜钴精矿资源优势,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全球市场中钴金属控制力,同时为国内市场对铜、钴金属的持续需求提供保障。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市场前景

随着世界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传统汽车工业面临严峻挑战,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共识。新能源汽车可以大幅降低碳排放量,已成为全球许多国家发展清洁、低碳经济的重要举措。众多汽车企业争相推出新能源汽车发展计划,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工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产业发展前景巨大。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的相关企业都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

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发展趋势来看,由于三元材料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高,NCM、NCA三元电池必将成为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钴作为三元动力电池必备的原材料,在新能源汽车大发展的趋势下,迎来了新的应用增长点。根据安信证券的研究报告,随着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崛起,全球钴消费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已从2014年的3.9%快速上升至2016年的13.7%,并将在2018年达到20.3%。2016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对钴的需求1.44万吨,预计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对钴的需求分别为2.04万吨和2.50万吨,对应增速分别为41.7%和22.7%。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将有力带动三元动力电池核心原材料钴的市场需求。根据中泰证券研究报告,预计2018年钴的消费量进一步增加至116,723吨,供给为112,670吨,全球钴供需有可能出现约4000吨的供应缺口,其中最大的增幅仍将来自于电池领域。研究机构CRU预计从2016-2025年全球钴消费量将会增长68%,其中电动车钴消费量增长将会超过250%,锂电其他产品的增长速度将超过75%,超级合金中钴消费量将会增长50%,C&D工具用钴增长将会超过41%。锂电池的消费在未来十年里将是钴消费领域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钴金属的消费也将会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综上所述,本次拟变更的新项目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风险提示

①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过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能否获得批准还存在不确定性。

②钴、铜等有色金属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钴、铜价在未来大幅度下跌,将给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五、新募投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在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和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尚需经过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六、独立董事、董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经济环境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年产15万吨锂电动力三元前驱体新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63.7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尚需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新增土地的政府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时按质完工,或者项目投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收入和利润的风险;随着竞争对手相应实力的不断提高及其他各项条件的逐渐成熟,项目未来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为充分把握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满足新能源市场对高端动力电池材料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公司从钴行业领先者转型发展成为锂电新能源材料行业领导者谋得先机。公司(或通过子公司)计划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年产15万吨锂电动力三元前驱体新材料项目)。

本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友钴业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年产15万吨锂电动力三元前驱体新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或通过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桐乡市

3、项目用地:656亩

4、主要产品:150000t锂电三元前驱体材料;

5、主要生产设备:萃取箱、反应釜、精密过滤器、电渗析系统、蒸汽压缩机、真空煅烧回转窑、MVR蒸发系统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636,98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501,684万元,建设期利息48,602万元、流动资金86,696万元。

2、资金筹措:本项目投资金额30%拟由企业自筹,70%计划申请银行贷款。

(三)项目的经济效果分析

项目建成后,预测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4.18%;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7.04年;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63.21%,自由资金净现值388,117万元;借款偿还期4.97年;年均利润总额118,108万元,年均利税总额173,478万元。可见,项目财务效益好,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四)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本项目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项目新增土地的审批手续尚未完成。

(五)项目建设期、投资进度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和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预计项目建设为3年,2018年10月一2021年10月。项目实施进度详见以下项目实施进度表:

工程实施进度计划表

(六)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市场条件

三元材料具有成本低、容量高、安全性能好等优异性,在小型锂离子电池中需求应用逐渐增长,而在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则呈井喷式发展。作为新能源汽车三大核心部件之一的动力电池,因其较高的技术复杂性和较高的成本占比,既获得了行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红利,也一定程度上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走向大规模普及的一个关键因素。目前国际品牌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多元材料体系,国内各大车企和动力锂电厂商也不断加速研发和使用多元体系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动力锂离子电池不断扩大的应用前景和政策重点扶植使得三元前驱体材料需求不断增长。

2、 利好产业政策

国务院2015年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把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领域来发展,明确指出要继续支持电动汽车发展,提升动力电池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三元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电池的重要材料之一,符合工信部近期发布的有色行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5年)》中有色金属行业优先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14项中的第9项“长寿命高比容量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镍钴铝酸锂的制备及应用技术”,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

3、依托公司技术、资源等竞争优势

公司是钴行业的领先企业,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完整的科技创新体系,拥有三元前驱体合成专有技术,掌握了多款三元前驱体产品的核心制造技术,公司还拥有国内外的三元前驱体及正极高级技术专家多名和一批博士、硕士,配置了专用的小试、中试、大试装置,以及专业测试分析装置。本项目的实施依托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升项目整体收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顺应了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响应了市场急切的需求,较好结合了企业自身优势,在促进企业加速发展的同时,能够为地方经济做出相应的贡献。因此,本项目具备建设的必要性。

(七)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项目的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储能领域需求巨大。由于三元材料在消费类电子及便携式设备和电动汽车方面的广泛应用,其在未来5年将迎来爆发式增长,根据日本IIT预测,未来5年,三元材料在消费类电子及便携式设备方面将维持5%左右的年均增长,在电动汽车方面将迎来巨幅增长,未来5年将增长4倍;全球电动汽车、储能系统和3C所需三元正极材料,预计2030年需要三元正极前驱体约400万吨,2020-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达32%。

2、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符合发改委2017年1月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符合工信部2017年9月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 年版)》,符合有色行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5年)》,属国家支持的产业,对我国的节约能源及绿色环保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和应用市场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从本项目财务经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预测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4.18%;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7.04年;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63.21%,自由资金净现值388,117万元;借款偿还期4.97年;年均利润总额118,108万元,年均利税总额173,478万元。可见,项目财务效益好,在财务上是可行的。从敏感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原料价格、可变成本费用的变化对内部收益率影响敏感性高,固定资产投资的变化对内部收益率影响不敏感。因此,本项目抗风险能力强。

4、本项目通过采用国际先进水平的自动化设备,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熟的智能制造体系。通过严格的生产技术条件和独特的工艺控制方法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根据市场定位和客户所需,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产品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行业中、高端水平,对产品投入抢占高端市场份额具有积极良好效果。

5、本项目的生产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污染物经处理均能达到环保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可行的。

三、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十三五”期间发展战略规划把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核 心业务,本次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战略做出的安排,是公司向锂电能源材料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契合了新能源汽车大发展对锂电新能源材料快速增长的需求。本项目顺应了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响应了市场急切的需求,较好结合了企业自身优势,满足新能源市场对高端动力电池材料的需求,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会加大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规模,项目建设阶段的设备折旧、财务费用等会对公司当期利润、所有者权益产生一定影响。如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25.25亿元,年均利润总额11.81亿元,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尚需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新增土地的政府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时按质完工,或者项目投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收入和利润的风险。

3、随着竞争对手相应实力的不断提高及其他各项条件的逐渐成熟,项目未来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8日

至2018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3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

联系人:李瑞、高亚婷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传真:0573-88585810

(三)登记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8年2月3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司董事陈红良先生、张炳海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学先生,监事袁忠先生,沈建荣先生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188,2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其中,大宗交易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集中竞价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594,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减持数量过半。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2月3日披露了《华友钴业关于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公司董事陈红良先生、张炳海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学先生,监事袁忠先生(以上人员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信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监事沈建荣先生(通过桐乡锦华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锦华贸易”)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188,2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其中,大宗交易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集中竞价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本次减持进展后,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见下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