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证券简称:东方航空公告编号:临2018-02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于2018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定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9日上午9点
召开地点: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二楼四季厅(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一路368号,参会交通路线图请见附件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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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客机腹舱承包经营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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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2号东航机关1号楼318室(上海市虹桥国际机场1号航站楼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电话:021-22330933/22330925。
3.联系传真:021-62686116。
4.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交通路线图
附件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备注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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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备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备注4):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备注5):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备注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弃权”或“反对”)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4.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5.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6.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参会交通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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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二楼四季厅,位于上海市迎宾一路368号。
地铁路线:可乘坐地铁10号线至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站下车,步行约10分钟抵达。
公交路线:可乘坐806路、807路、1207路至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站下车,步行约10分钟抵达。
行车路线:从延安高架路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出口离开,沿迎宾一路直行约500米抵达。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公告编号:临2018-02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十期超短期
融资券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
3. 债券简称:17东航股SCP010
4. 债券代码:011759088
5. 发行总额:20亿元人民币
6. 本计息期债券年利率:4.25%
7. 到期兑付日:2018年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 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冬元
联系电话:021-22330787
2.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电话:010-89937926
3. 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电话:021-23198888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