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26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3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思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总裁钟祥刚、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徐朝能、副总裁刘军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革律师、凌一非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9,343,2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0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6,573,3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2%;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6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769,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5%;本次股东大会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共6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049,9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革、凌一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27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召开公司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该回购议案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含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5,454,545股,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5.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公司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739,001,366.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16,822,455.56元,流动资产3,412,876,347.56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8.71%、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13.82%、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4.65%。同时,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人民币5亿元为回购股份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期间: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
3、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4、联系人:艾青、罗艺灵
4、电话:0871-68324311
5、传真:0871-68324267
6、邮编:650106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