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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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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通知,其持有公司的 7,100万无限售流通股于2018年3月9日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4%,质押期限为2018年3月9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相关质押手续已于2018年3月9日全部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广厦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上述股份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广厦控股累计被质押股份32,03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8.16%,占公司总股本的36.74%。

股份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为广厦控股正常经营融资需要。广厦控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收入。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广厦控股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广厦控股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广厦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