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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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届满的公告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8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辛易先生、副总经理沈华加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邵娜女士、财务总监高鹏先生计划自2017年08月24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98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6%。

2018年03月14日,公司收到张辛易先生、沈华加先生、邵娜女士、高鹏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四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备注:1、自2017年8月24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华加先生、邵娜女士、高鹏先生均未实施股票减持;

2、本表中部分统计数据四舍五入取值。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张辛易先生、沈华加先生、邵娜女士、高鹏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17年08月24日进行了减持预披露,截至2018年03月14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