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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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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登记的公告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93,466,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2%,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部分股权质押手续,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 1,746,860,43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5,221,424,684股的33.46%。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说明

本次股权质押主要用于大股东补充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18-0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号),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本次配股,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1,566,427,405股新股,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定价依据,结合市场情况,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2.55元/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配股,拟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为本次配股缴款期,缴款期公司股票全天停牌;2018年3月27日为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期,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天;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28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