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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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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015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2人,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高宏彪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5,139,032.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1,224,086.02元,减去2016年度分配的利润519,594,763.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8,513,903.21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8,254,451.07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731,982,5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59,797,381.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17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支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薪酬共计193.50万元(不含董、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同意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38万元,内控审计费100万元。并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茂业商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宏彪、钟鹏翼、王斌、卢小娟、李莉及胡涛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地完成公司重组方业绩承诺补偿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对应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回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账户、支付对价、股本变更登记等。

2、股份赠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权登记日、办理股权过户等。

该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重组方补偿股份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宏彪、钟鹏翼、王斌、卢小娟、李莉及胡涛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茂业商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茂业商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茂业商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茂业商业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茂业商业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第二、四、五、六、十、十二、十三、十五项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七项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于其中第十二、十三项议案,关联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深圳德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合正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 016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现金分红水平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项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017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说明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8年3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5,139,032.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1,224,086.02元,减去2016年度分配的利润519,594,763.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8,513,903.21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8,254,451.07元。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具体为: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731,982,5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59,797,381.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17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25.1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关于2017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商业零售行业虽然呈现平稳回暖态势,但受限于宏观经济增速换挡,行业增长框架界定,对现有存量市场的争夺致使行业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发展的宏观环境一方面增大了企业经营压力及成本,需要企业找准定位、求新求变;另一方面给有实力的企业提供了整合机遇。

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成长阶段,一方面需要抓住机遇,加快外延式发展战略步伐,并购适格标的,快速抢占市场,实现由区域性向全国性布局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伴随规模的扩大,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做好内生式增长。实现外延式发展与内生式增长双轮驱动。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如下:

1、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鉴于公司2018年将坚持外延式发展战略,持续选择适格标的予以并购及继续升级改造现有门店,预计支出将超出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0%,属于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为保证相关收购及改造计划的顺利进行,因此公司需预留部分现金。

2、 为保证现有规模上的持续增长,公司需要为正常营运、偿还银行借款以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预留资金。

公司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还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预留资金偿还银行借款。随着零售行业的逐步回暖及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业绩增速明显,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6,054.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9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也相应提高。截至2017年底,公司合并口径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56,097.0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62,369.52万元,合计218,466.56万元。为保障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公司需要为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预留一定的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主要用于对外并购、正常经营、偿还银行借款等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布局全国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长期经营效益,以更好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018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高风险理财产品。购买单笔理财且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授权期限内的任意时点,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一年,即2018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4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实现公司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9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

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7号)的核准,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实施完成了向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深圳德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茂投资”)、深圳合正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正茂投资”)发行股份购买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百货华强北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百货深南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东方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和珠海市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注入资产”)的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注入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合正茂投资于2015年8月28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合正茂投资承诺注入资产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对应的实际净利润(净利润数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合计数额(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71,101.10万元、77,922.22万元、83,970.34万元。

如注入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计的实际净利润数合计低于截至该年度期末累计的合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应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公司作为支付对价的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发生股份补偿的情况下,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应当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自认购公司股份数占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合计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担补偿额。

二、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由公司聘请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注入资产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与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日出具,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对注入资产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确认。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若注入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截至某年度期末累计的实际净利润数合计低于同期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应按照如下约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一年度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十(10)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确定当年应回购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股份的数量。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应配合将应回购的股份划转至公司设立的回购专用账户进行锁定,该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公司所有。由公司以1元的总对价回购该被锁定的股份,并在回购后的十(10)日内予以注销。

当年应回购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向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额-已补偿股份数。

业绩承诺期间内应回购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认购的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数量。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股份无偿划转:如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且上市公司无法按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提供相应担保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则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承诺将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上市公司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之外的股份持有者)。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当年应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述当年应回购的股份数量相同。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三十(30)日内履行无偿划转义务。

除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外的公司其他股东按其在无偿划转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在无偿划转股份登记日扣除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持有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无偿划转股权登记日由公司届时另行确定。

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进行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补偿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施现金分配,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的现金分配的部分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补偿股份数。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由公司聘请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注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如注入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应当对公司就注入资产减值部分另行以股份进行补偿:

注入资产减值部分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在任何情况下,因注入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与因累计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

三、2016年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2016年注入资产的实际净利润为56,908.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承诺净利润71,101.10万元,差额为-14,192.62万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茂业商厦、德茂投资以及合正茂投资向其他股东无偿赠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公司股份70,754,453股。并于2017年7月18日完成赠与股份的过户手续。

同时,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配,则上述三家业绩补偿方的现金分配的部分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公司。公司已于2017年7月17日收到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及合正茂投资返还给公司的70,754,453股股份对应的分红收益,合计人民币28,301,781.20元。

四、2017年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的《关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8]48490005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2017年实际净利润为76,221.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承诺净利润77,922.22万元,差额为-1,700.98万元,完成率97.82%。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合正茂投资各自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如下:

同时,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公司在补偿年限内有现金分红的,上述应补偿股份在回购股份实施前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赠送给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补偿年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应补偿股份数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实施时的发股对象获得的股份数。

公司2015年度的分红方案为:以1,731,982,5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6年度的分红方案为:以1,731,982,5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7年度的分红方案为:以1,731,982,5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此,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合正茂投资各自需赠送给上市公司的分红收益如下:

四、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拟定向回购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合正茂投资2017年度合计应补偿股份数8,479,892股股份,同时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合正茂投资向公司赠送分红收益合计4,663,940.60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就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合正茂投资2017年度需补偿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实施事宜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020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净损益产生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改了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及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对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2、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021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中第八十二条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022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17年审计报告中,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2017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359.29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69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027.35万元,合计影响2017年利润总额10,431.32万元。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具体情况

(一)计提坏账准备359.29万元。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46.19万元。

1、公司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38.85万元,抵减年初坏账准备余额29.93万元,本期应补提坏账准备8.93万元。

2、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年计提坏账准备4.17万元。

3、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年无新增计提坏账准备。

4、公司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20.19万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74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69万元。

公司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减值测试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55.73万元,抵减存货跌价准备的年初余额17.47万元,本期处置转销6.43万元,本期转回0元,本期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4.69万元。

(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027.35万元。

公司本期对所收购公司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公司进行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法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预测期内各业务收入增长率、永续增长率、毛利率、营业费用增长率、折现率等,公司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相关关键假设。根据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区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本期商誉发生减值,减值金额分别为8,983.83万元及1,043.52万,因此,本期合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027.35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10,431.32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3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御街19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9日

至2018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3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6、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深圳德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合正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请自愿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18 年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到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 系 人:叶静、谢庆 联系电话:028-86665088

传 真:028-86652529 邮政编码:610016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024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关联方

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茂业百货”);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40.7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逾期担保:无;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拟为深圳茂业百货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拟向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华商银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拾年,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持有的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9号负1层至6层物业,建筑面积为53,873.25平方米的商业物业进行抵押担保,并以成都市茂业天地盐市口(包括南、北区)项目全部经营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另外本公司、成商控股及黄茂如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三、 关联人基本情况

黄茂如先生为本公司关联关系人,其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但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四、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担保

1、抵押人:成商控股

2、抵押资产: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9号负一层至6层物业,建筑面积为53873.25平方米的商业性房产。

3、担保金额:50,000万元。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偿还的全部债权本金、利息、罚息、银行手续费、赔偿费、补偿费、损害赔偿金费用、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其他费用。

(二)质押担保

1、质押物:成都市茂业天地盐市口店(包括南、北区)项目全部经营收入

2、质押金额:50,000万元。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银行手续费、赔偿费、补偿费、损害赔偿金费用、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其他费用。

(三)保证担保

1、担保人:本公司、成商控股及黄茂如

2、担保金额:50,000万元。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银行手续费、赔偿费、补偿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董意见

董事会认为,深圳茂业百货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华商银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补充其内部流动性,保证其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本公司、成商控股及黄茂如先生为深圳茂业百货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体现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全资子公司的支持,同时有利于满足其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深圳茂业百货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该公司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项贷款及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关联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体现了上市公司和关联方对其的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贷款及担保合同等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数量约为0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40.7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1%。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贷款协议、担保协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

4、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5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3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81.69%股份的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全资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拟向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华商银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拾年,并以茂业商业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持有的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9号负1层至6层物业,建筑面积为53,873.25平方米的商业物业进行抵押担保,并以成都市茂业天地盐市口(包括南、北区)项目全部经营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另外茂业商业、成商控股及黄茂如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3)关联人基本情况

黄茂如先生为茂业商业关联关系人,其为茂业商业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茂业商业之关联交易,但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4)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a) 抵押担保

i抵押人:成商控股

ii抵押资产: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9号负一层至6层物业,建筑面积为53873.25平方米的商业性房产。

iii担保金额:50,000万元。

iiii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偿还的全部债权本金、利息、罚息、银行手续费、赔偿费、补偿费、损害赔偿金费用、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其他费用。

(b)质押担保

i质押物:成都市茂业天地盐市口店(包括南、北区)项目全部经营收入

ii质押金额:50,000万元。

iii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银行手续费、赔偿费、补偿费、损害赔偿金费用、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其他费用。

(c)保证担保

i担保人:茂业商业、成商控股及黄茂如

ii担保金额:50,000万元。

iii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银行手续费、赔偿费、补偿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iiii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iiii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b)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3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c)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3月26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御街19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6日

至2018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0日、2018年3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