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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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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1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4、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5、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提供授信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拟为向公司在下列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同意为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的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同意为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3、同意为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的1.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步步高集团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1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曲尉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师茜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1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存在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不属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步步高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并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华西证券同意步步高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1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存在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4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39.589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42元,共计募集资金120,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1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8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于2013年3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9.7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54.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2-5号)。

截至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5,817.7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682.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918,47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2元,共计募集资金1,249,999,981.4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29,999,981.44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于2016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8,976.0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27,501,005.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43号)。

截至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763.5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910.7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完成投资建设,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2013年度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守“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七、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步步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