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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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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和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302号)。经鉴证,截至2018年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605.59万元,可置换金额为3,605.5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605.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为控制风险,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和成”)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可置换金额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鉴证。募集资金置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和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4号)核准,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75,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4,90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32,924,528.3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67,075,471.70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8年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3,605.59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3,605.59万元对前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8年3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605.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可置换金额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鉴证。募集资金置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05.59万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605.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302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30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4 月30日止。为控制风险,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金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9.78% 。

2.投资期限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授权管理

为提高效率,对审批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投资,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核查。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5 笔, 已获得收益约为1421.42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0%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