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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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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续期选择权和递延支付利息权。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性或者提前赎回债券,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7,596,442.90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9.7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6.10%);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69,597.03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三、市场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根据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过程,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评级机构网站(www.ccxr.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不晚于评级机构网站),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六、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的因素如市场、政策、法律法规环境发生变化等,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时兑付。全体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八、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19%、69.08%、64.94%和59.76%,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虽然公司公开上市融资渠道良好,但公司债务规模却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的项目建设增加了流动资金需求量,公司债务融资需求随之增加。虽然公司债务水平增长与公司近年来扩大经营规模、实施新的投资项目等扩张性经营活动相匹配,但债务规模的较快增长造成发行人财务费用相应增加,若发行人未来经营环境恶化,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可能弱化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九、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短期债务规模上升,资产流动性不足。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三季度末,流动负债分别为2,954,335.20万元、4,115,588.30万元、5,154,775.50万元和5,488,753.1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89%、42.84%、54.51%和48.65%,呈上升趋势。公司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为主,2014-2016年及2017年三季度末,上述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75%、55.35%、55.94%和53.41%。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1、1.17、0.82和1.13,速动比率分别为1.24、1.12、0.77和1.05,比值不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为6,798,308.00万元,有息负债规模较大。整体上看,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十、中国煤炭需求主要集中在电力、冶金、建材和化工行业,耗煤总量占国内煤炭总消费量的比重在80%以上。2011年四季度以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使得主要耗煤行业产品产量增速明显下降,进入2015年以来,主要耗煤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降,煤炭行业的需求持续疲弱,且目前政府治理大气污染决心较大,政府或以治理雾霾加快倒逼能源结构变革,限制钢铁、水泥等下游行业产能和耗煤量,煤炭特别是劣质煤消费量势将进一步承压。总体来看,煤炭行业供过于求,供给侧改革虽有助于从根本改变供大于求局面,但预计煤炭产能出清过程将较为缓慢,短期内煤炭行业供大于求的局面仍难以扭转,201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影响,全国煤炭库存高企,价格处于下行通道。整体来看,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严重,在国内煤炭行业供大于求形势下煤炭价格将低位运行。煤炭行业面临的下滑态势属长周期性的转折,未来煤炭行业增速将显著放缓。煤炭行业景气度持续下滑,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一、2014年、2015年、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871,079.90万元、3,114,307.10万元、2,489,059.50万元和900,668.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率分别为21.48%、22.40%、17.09%和4.77%;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8,919.00万元、-669,066.10万元、-1,082,071.80万元和-2,110,151.10 万元;发行人为了增强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在报告期内及未来几年仍将保持较大的资本支出规模。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较大,资本支出的规模较大,将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压力。同时,随着煤炭、煤化工及相关行业的低迷,发行人投资项目的未来收益可能因需求变动导致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可能存在资本性支出较大,投资项目未来收益不及预期以及未来现金流不足以应付资本性支出的财务风险。

十二、发行人为中国第一家在海外投资运营煤矿的企业,目前已在澳大利亚等境外地区拥有多个在产煤矿以及勘探中的煤矿项目,境外经营资产及业务规模较大;截至2016年末,公司境外资产规模534.1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6.67%。境外经营面临较高的汇率波动、政治经济政策变动等风险,而当前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加剧,公司面临较高的汇兑损失风险。同时,由于煤炭价格下行、财务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兖煤澳洲2016年亏损10.89亿元,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十三、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653.26亿元、690.07亿元、1,019.82亿元和1,192.19亿元,其中,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09.67亿元、365.16亿元、332.72亿元和350.23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33%、52.92%、32.63%和29.38%,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占比呈下降趋势;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为钢铁、铁矿石贸易业务。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43.59亿元、324.92亿元、687.10亿元和841.9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分别为6.67%、47.09%、67.37%和70.62%,占比呈逐年上升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结构变化较大。2016年,在煤炭生产和贸易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公司加大了非煤贸易的经营力度,当年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75.86亿元,占总收入的比例由上年的45.08%大幅提升至66.27%。公司非煤贸易商品主要为钢材、铁矿石及电解铜等产品。但当前国内钢铁及铜贸易行业景气度较为低迷,近年来,呈现萎缩趋势,钢铁及铜贸易行业盈利微薄、利润空间小。公司非煤贸易业务采取“以销定购”的运营模式,2017年,公司将进一步做实做强国内贸易,积极开展商业模式创新,突出风险管控,坚持量效并重,拓展多元模式,丰富贸易产品,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但目前国内贸易行业景气度低迷,公司非煤贸易业务未来发展依旧面临不确定性。

十四、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855,235.20万元、2,931,349.80万元、3,132,875.90万元,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内不仅留存收益呈现上升趋势,且自1997年起,连续20年向股东分红,共计分红169.49亿元;2010年度为历年来分红最多的一年,分红金额29.02亿元。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分别向股东分红0.98亿元、0.49亿元和5.89亿元,呈现上升趋势。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六、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1号文核准。其中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为首期发行,发行日期为2017年8月17日,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亿元。本期债券是第二期发行。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发行公告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发行人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30亿元的发行额度。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5、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7、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8、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0、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起息日:2018年3月26日。

15、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的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6、本金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7、本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具体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19、配售安排: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22、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额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银行账户: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5000089633730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5.50%-6.5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申购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T-1日),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3月23日(T-1日)14:00-16:00将《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网下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8年3月23日14:00-16:00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处。

联系人:聂磊、孙达飞;联系电话: 010-56800348;传真:010-66018703,010-66010359,010-66010256,010-66011759

如遇无法传真,可发送邮件至sundafei582@pingan.com.cn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3月26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3月26日(T日)、2018年3月27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3月2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申购。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3月27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8年3月27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银行账号:6012500221833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21525

开户行联系人:杨帆(18680397135)

银行查询电话:0755-25840613 ,13794476509

银行传真:0755-22190758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希勇

住所: 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

联系人: 王巍

联系电话: 0537-5384231

传真: 0537-5937036

(二)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世安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系电话: 010-66299538

传真: 010-59734928

项目负责人: 周子远、王冠、寇冠彪

(三)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侯巍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 010-59026600

传真: 010-59026604

项目负责人: 吴东强、任钰

(四)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联系电话: 020-38286986

传真: 020-38286545

项目负责人: 刘湘臣、刘旭光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一: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8年3月23日(T-1日)14:00-16:00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66018703,010-66010359,010-66010256,010-66011759;咨询电话:010-56800348;联系人:聂磊、孙达飞

(住所: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