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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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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2018年4月3日(含)起至2018年4月11日(含)期间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开放期。自2018年4月12日(含)至2019年4月12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一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含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含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2017年3月31日起至2018年4月2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4月3日起(含该日)至2018年4月11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2018年4月12日(含该日)至2019年4月12日(含该日)止,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且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1.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5.1.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支持转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以下产品:

注:同基金 A/C 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5.2.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 1.30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元

转换补差费用 = 【100,000×1.200×(1-0.2%)/(1+0.3%)】×0.3%=358.21元

转入份额 = 119,401.79 / 1.300=91,847.53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5.3 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②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③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④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日对投资者 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⑤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相关公告及规定。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⑥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巨额赎回按比例确认时,基金转换出的未确认份额,不做顺延赎回处理。

⑦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起计算。

5.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5.5重要提示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②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③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④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⑤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rade.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金,申购期内提供7×24小时申购服务。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6.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申购费率优惠

7.1直销柜台费率优惠

7.1.1适用对象及渠道

本活动适用于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的投资者。

7.1.2费率优惠

自2018年4月3日期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优惠前申购费率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7.2直销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情况

7.2.1适用渠道

本交易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折扣仅针对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支付渠道进行的申购业务申请有效。

7.2.2优惠费率情况

7.2.3具体规则

自2018年4月3日期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通过以上支付渠道申购本基金的客户,优惠前申购费率高于0.6%的,可享受上述费率折扣(若活动优惠折扣为8折,即实收申购费率=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优惠前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7.3其他销售机构费率优惠及具体规则

自2018年4月3日期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相关销售机构各自活动公告为准。

7.4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②如本基金管理人新增通过以上渠道销售的基金,该基金是否同时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将另行公告。

③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④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转换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特殊情况以销售渠道出具的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于上述法规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赎回费不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赎回费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及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按各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调整后的赎回费于2018年3月3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前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前的赎回费;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

本次赎回费调整涉及的基金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在各基金届时的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更新此次调整内容。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进行咨询。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部分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相关销售机构决定自2018年3月23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3月30日期间募集发行的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95,C类005096)以及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30日期间募集发行的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115,C类005116)。投资人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

二、新增销售机构及具体联系方式

1、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 www.shzq.com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服电话:(+86-10) 6505 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网址:www.gf.com.cn

1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 www.hlzq.com

1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三、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需查询上述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摘要》等)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查询2018年2月3日以及2018年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g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021-3108900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