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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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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关于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豆豆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因公司副总经理石豆豆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未及时如实在上海证券交所网站披露持股变动情况。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豆豆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惩戒,上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监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应当履行的程序。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18年5月完成发行,2018年11月达到转股条件。(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6.50亿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7.31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日,即2018年3月2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或由董事局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不考虑因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的股本变动,且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假设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并于2018年6月实施完毕,且假设公司无中期分红计划;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盈利状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来转股将使得本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见《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以快递服务为核心,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代收货款、仓配一体等物流延伸服务。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在业务规模、网络覆盖率、运营效率、公众满意度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均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目前在全国范围拥有自营枢纽转运中心64个,快递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已实现全覆盖。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分别投向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和航空运能提升项目,上述项目投入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航空运输能力,强化公司对核心专业枢纽掌控力,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分别投向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和航空运能提升项目,上述项目均是围绕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拓展与提升,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在人员方面,公司拥有大量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操作熟练的业务人员,公司始终坚持“育才及团队领先”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各类员工的专业度及管理能力,并以此支持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求。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逐步形成了高管、管理人才、内训师、专业线、管培生、新员工和通用素质等多层次持续教育体系,为公司未来发展持续输送“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快递专业人才。

在技术方面,公司已形成了包括“金刚系统”、“罗汉系统”、“行者系统”、“管理驾驶舱系统”、“GPS车辆监控系统”、“GIS辅助分拣系统”等在内的行业领先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贯穿揽收、中转、派送、客服等全业务流程以及财务结算、人力资源等日常管理的各方面,基本实现了对快件流转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监控、跟踪及资源调度,保证系统功能与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高度匹配,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信息化水平,促进了快递网络的不断优化和服务质量的稳步提升。

此外,2015年10月,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航空”)正式开航运营,公司成为国内仅有的两家拥有自有航空公司的民营快递企业之一,截至目前,圆通航空已拥有10架自有全货机,在航空运能资源的管理和运营方面储备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在市场方面,公司是国内成立时间较早的民营快递企业,多年来形成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模式和管理体制,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业务规模。截至目前,本公司在全国拥有自营枢纽转运中心64个。此外,公司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和成熟的业务模式为公司在快递行业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和竞争优势,也为公司进一步扩张全国转运网络提供了保障。

因此,公司在人员、技术及市场等方面具备充分的实力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高效的运营管理。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成本管控,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将通过落实各级信息系统连通和全网标准化建设,实现对不同地区的转运中心、加盟商和终端网点的统一高效管理,合理控制管理成本;优化路由设计,结合全网实时转运动态,合理规划转运路线,提升飞机和车辆装载率,降低转运成本;加强落实转运中心进港、分拣、装包、出港等各环节的业务操作标准,提升中转环节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运能资源投放,在保证高装载率的基础上,通过缩短停靠时间、改善维修保养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货车、货机的利用率;同时,公司将通过改进城市网络节点设计、运输作业方式、交换方式、末端收派方式以及运营车辆等,对城市网络进行深层优化,以提升终端揽收、派送环节的服务效率。

2、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产品结构,实现大物流行业整合

公司将以安全、时效、服务为核心,持续完善产品结构,升级服务品质,提升客户体验。基于目前的快递业务,公司将借助民航资源和自有航空资产,利用信息化、自动化等先进技术,不断提升现有快递产品时效和服务品质,并布局国际快递业务、拓展海外市场。通过对快递物流行业的不断整合,成为业务覆盖产业上下游的综合物流运营商。

3、大力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董事局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现有转运枢纽网络建设升级和航空运能网络布局并提升整体运营能力和服务质量,符合快递物流行业和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对服务网络核心资源的控制力将得到巩固,圆通航空的运输能力将得到提高,转运中心的自动化、标准化操作水平业将得到提升,有助于提升快递产品时效、开拓海外快递业务等新型快递市场,实现业务量的持续增长。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回报股东。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局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局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其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局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2、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董事局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三)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辞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局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保证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2018-02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东路3029弄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6日

至2018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本次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全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8、9、10、11、12、13、14、16、17、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13、14、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8、9、10

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议案8、9、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6、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张龙武。

8、联系电话:021-69213602。传真:021-59832913。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3日(9: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贺伟平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贺伟平先生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贺伟平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5月至2000年1月,担任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3月至今,担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10月17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二)贺伟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其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贺伟平先生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18 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贺伟平先生认为公司本次实施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2018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24)。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8年4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3日(9:3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资本运营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资本运营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下述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视为送达,送达日期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收件人:张龙武

邮编:201705

联系电话:021-69213602

联系传真:021-59832913

(四)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贺伟平

2018年3月24日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_______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