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公告编号:2018-00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4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张少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领域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于2017年12月31日持续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同意《广发证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报告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三、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17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H股)。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四、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报告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监事2017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监事张少华先生、詹灵芝女士、谭跃先生、顾乃康先生和程怀远先生对各自的履职考核结果事项(子议案)审议时须回避表决。

依照监事履职考核的原则和程序,公司对各位监事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具体如下:

(1) 监事张少华先生2017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张少华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 原监事吴钊明先生2017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 监事詹灵芝女士2017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詹灵芝女士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 监事谭跃先生2017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谭跃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5) 监事顾乃康先生2017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顾乃康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6) 监事程怀远先生2017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监事程怀远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六、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听取。

七、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九、审议《关于监事长2017年绩效薪酬的议案》

监事张少华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公告编号:2018-00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汤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李延喜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树明先生主持。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报告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广发证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广发证券2017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和第五节的内容。

二、审议《广发证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审议《广发证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四、审议《广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五、审议《广发证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听取。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听取。

八、审议《关于董事2017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董事孙树明先生、尚书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刘雪涛女士、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孙晓燕女士、杨雄先生、汤欣先生、陈家乐先生及李延喜先生对各自的履职考核结果事项(子议案)审议时须回避表决。

依照董事履职考核的原则和程序,公司对各位董事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具体如下:

(1)董事孙树明先生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孙树明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董事尚书志先生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尚书志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董事李秀林先生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李秀林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董事刘雪涛女士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刘雪涛女士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5)董事林治海先生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林治海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6)董事秦力先生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秦力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7)董事孙晓燕女士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孙晓燕女士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8)董事杨雄先生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杨雄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9)董事汤欣先生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汤欣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10)董事陈家乐先生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陈家乐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11)董事李延喜先生2017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李延喜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九、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听取。

十、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听取。

十一、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报告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报告》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业绩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H股)。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报告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十三、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企业管治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十五、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合规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十六、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十八、审议《广发证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的有关规定,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7年度广发证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065,591,170.15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06,559,117.02元,提取10%一般风险准备金606,559,117.02元,提取10%交易风险准备金606,559,117.02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每月从基金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资产托管业务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222,292.48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8,934,846,029.2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红,剔除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18,701,927,240.01元。

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0元(含税)。以公司现有股本7,621,087,664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3,048,435,06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886,410,963.64元转入下一年度。

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 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并操作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十、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自营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拟对公司自营业务投资额度授权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关于证券公司监管、自营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在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额度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公司自营投资总规模上限,并根据市场情况、监管环境和经营表现对自营投资额度配置进行调整,自营投资范围限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及其以后修订版本中所列证券品种。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其以后修订版本规定的限额内科学配置自营业务投资额度,控制投资风险,争取投资效益最大化。授权公司董事会可在第一项授权范围内调整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营投资额度。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当外部法律法规出现修订时,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自营业务规模,以确保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需说明的是,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前,已经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实施上述关联/连交易;并同意若上述关联/连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公司须遵照《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有关程序;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需要在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范围内,新签或者续签相关协议。

关联/连董事尚书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刘雪涛女士、秦力先生、汤欣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01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即至2018年7月20日止。为提高负债融资和资金运营效率,结合未来实际经营需要,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人士(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组成的获授权小组)决策,根据获授权事项的重要性程度,获授权人士可以共同或分别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同意:

1、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境内公开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债务融资工具(以上品种合称“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2、后续上述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授权依据本议案执行;

3、银行贷款(包括信用拆借)、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收益凭证等不须专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融资品种的发行及授权依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负债融资授权的议案》执行。

为提高决策效率,尤其是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拟申请将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决策给予获授权小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公司的分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外公开或私募发行。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人民币2000亿元,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其中永续债券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获授权小组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各种品种和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具体各项债务融资工具每期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及上市交易等具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本议案所指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公司债券(包括境内公开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资产证券化凭证等债务融资工具。

特别说明:本议案所提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任何权益衍生品挂钩。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并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并依照债务融资工具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五)担保及其他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可由公司、公司的分公司或公司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并由公司、该分公司、该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按每次发行结构而定。具体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的安排按每次发行结构确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用途根据届时公司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七)发行价格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八)发行对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及/或个人投资者及/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九)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就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如涉及)相关事宜,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按公司实际和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十)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决定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如适用)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个月。

如果授权获授权小组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十二)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授权获授权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反)担保函或协议、支持函或维好协议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如适用);

3、为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或维好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如适用);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特别决议事项)。

二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特别决议事项)。

公司《章程》(草案)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关于授权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

1、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2、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须报股东大会审议或听取的议案文件将与《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一并另行披露。

二十五、审议《关于2017年经营管理层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关联董事孙树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及孙晓燕女士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

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集团与关联/连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事项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向关联/连方提供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及投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交易。关联/连人名称、关联/连交易预计总金额及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018年3月23日在广州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连董事尚书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刘雪涛女士、秦力先生和汤欣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同时,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连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对该议案须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预计2018年度《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注1:上表中关联方是指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中所定义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注2:上表中证券承销及保荐收入在2017年实际发生的金额,主要是公司向关联人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产生的收入。

除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下列关联交易时,可按《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十章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免予履行相关义务:

(1)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2)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3)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二、确定在2018年要发生关联交易的《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主要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介绍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注册资本为1.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为“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总资产212.43亿元,净资产71.55亿元;2017年度,易方达基金营业收入46.4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9亿元。截至2018年3月23日,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为其并列第一大股东。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秦力先生担任易方达基金的董事。易方达基金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易方达基金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成立于1999年3月,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至今已发展形成涵盖公募基金、机构投资、养老金业务、海外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等“全牌照”业务,联动一、二级市场投资的金融服务全产业链。截至2017年末,嘉实基金实现各类资产管理规模超9,500亿元,连续十年位居行业前列(信息来源:嘉实基金官方网站,2018)。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汤欣先生担任嘉实基金的独立董事。嘉实基金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嘉实基金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

三、2017年度《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日常关连交易的情况

公司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和《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履行相关决策及披露程序。

同时,公司与关联/连方发生下列关联/连交易时,可按《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十条的规定免予履行相关义务:

(1)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

(2)财务资助;

(3)上市集团公司发行新证券;

(4)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5)董事的服务合约及保险;

(6)上市集团公司回购证券;

(7)购买或出售消费品或消费服务;

(8)共享行政管理服务;

(9)与被动投资者的联系人进行交易;及

(10)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进行交易。

四、定价原则

公司与各关联/连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均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要业务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基金等产品代销收入:按照基金公司发行产品时的统一销售政策收取;

2、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费率定价;

3、证券承销、保荐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4、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5、认购基金产品:以基金净值认购并按市场标准支付手续费;

6、融资融券、回购交易和放债业务(香港)利息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7、发行收益凭证利息支出: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8、做市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9、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连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2、相关关联/连交易的定价具有可供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形成对关联/连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出具以下独立意见:

1、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关联/连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有关的关联/连交易情况应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4、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公告编号:2018-0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包括: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4、《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5、《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6、《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版准则22号、23号、24号、37号、14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修订版准则16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修订的准则14号、16号、22号、23号、24号、37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资产需要视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确定其初始分类和计量属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套期会计方面,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允许通过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18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就数据影响调整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上述新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报告将产生重大影响。

(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此次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据此,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按照准则要求,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此次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