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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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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一、议案二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奔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奔涛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胡奔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胡奔涛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宋晶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宋晶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的任职资格规定,宋晶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核。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10-68567301

传真:010-68567570

邮箱:jyzq@1king1.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

邮编:100045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宋晶女士简历

宋晶,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集团)投资部担任董事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助理。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总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11年4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宋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宋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宋晶女士因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宋晶女士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68567301

传真:010-68567570

邮箱:jyzq@1king1.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

邮编:100045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张雅女士简历

张雅,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学士学位,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职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发展部,2011年8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投资者关系主管,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雅女士未在公司任其它职务,非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宋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宋晶女士因拟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宋晶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晶女士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管春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管春林先生简历

管春林,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1月至2015年2月,任职时尚沙发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任职深圳市盛峰首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投资部总监。

管春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721)自2018年3 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行业内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一文化,证券代码:002721)于2018年2月27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3 月 13 日、3月2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计划在首次停牌后不超过 1 个月内(即 2018 年 3 月 2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 1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等文件,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一文化、证券代码:002721)自 2018 年 3 月 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个月,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不超过 2 个月的时间内,即最晚将在 2018 年 4月 2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 停牌事项具体情况及进展

经与相关方商讨论证,公司拟向梁应春、上海鎏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深圳市佰利德首饰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8年2月26日签署了《关于购买深圳市佰利德首饰有限公司股权之意向书》。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均已正式开展关于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资产梳理、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预估收购价款不超过12亿元,根据预估值,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及公司连续12个月购买资产的资产净额累计超过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目前确定交易对方为非关联第三方,经与交易对方商讨论证,公司于2018年3月25日与梁应春先生、上海鎏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购买股权意向书的补充协议,确定本次收购股权以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它交易细节尚需双方继续商讨论证,并签署正式的协议进行约定。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佰利德首饰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13号D栋三楼、四楼

3、 法定代表人:梁应春

4、 注册资本:3648.65万元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另行申报);珠宝首饰、工艺品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从事珠宝首饰制造工艺设计、珠宝咨询、珠宝监制、珠宝制造品控管理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附外)。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水贝工业区1栋5楼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从事黄金、K金、铂金、钻石、银首饰及珠宝镶嵌的生产加工。

7、 股权结构:

交易标的所属行业为黄金珠宝行业。

三、 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有权部门进行事前审批,需待方案确定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 公司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 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18 年 2 月26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 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18 年 2 月26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五、 继续停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交易双方就交易细节仍在谈判及磋商,有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一文化,股票代码:002721)于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六、 停牌后续事项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 2018 年4月2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七、 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1、经公司盖章的停牌申请;

2、交易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