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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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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3证券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34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2018年3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15:00至2018年3月2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1号楼701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志宏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61,938,2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09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61,935,6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09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982,7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980,1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两位候选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了表决。

1.01《补选崔玉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261,938,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982,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02《补选王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261,938,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得票数为982,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938,2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2,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焦晓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73证券简称: 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8-035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四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3月20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表决的董事为彭志宏、崔玉杰、王飞、苏培科、陈守德、田旺林。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彭志宏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长王春芳先生因本人任职较多,于今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董事长一职,辞职后,王春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的职务。为了保障上市公司董事会高效运行,董事会选举彭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时,彭志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彭志宏先生。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崔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王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时,王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附:

彭志宏简历:

彭志宏,男,1971年3月出生,黑龙江大学法律系专业毕业,历任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区域总代表,现任厦门长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彭志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玉杰先生简历

崔玉杰,男,1962年11月15日出生,毕业于解放军空军政治学院。历任河北省委宣传部外宣处干事,河北省委宣传部下属文化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河北丰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北卫视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崔玉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飞先生简历

王飞,男,1975年6月25日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学士学位。历任长丰通信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香港成报执行董事,星美文化集团主席,星美传媒有限公司渠道事业部总裁、星美国际集团执行总裁。现任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宇先生简历

张宇,男,1975年9月23日出生,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历任北京雷霆万钧科技有限公司总监,北京阳光加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酷乐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恒大宏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