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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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经营范围:主营国际国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业务;承办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包机、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经营国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经营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航线外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经营国际流通物流业务,包括代理货物的进口、出口业务及相关服务;经营公用型保税仓库业务,提供公共保税仓储服务;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31,173.45万元,净资产为231,173.76万元。2017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192,624.55万元,净利润为178,630.98万元。

2、中外运安迈世(上海)国际航空快递有限公司

中外运安迈世(上海)国际航空快递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合营企业,本公司持股50%,另一股东Aramex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Private Ltd.持股50%,本公司对该企业没有实际控制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

注册资本:陆佰肆拾万美元($6,400,000)

法定代表人:Yousef Tawfiq Yousef

公司经营范围:国际快递(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及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托运、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和运输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5,416.38万元,净资产为1,971.01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6,326.43万元,净利润402.85万元。

3、中外运泓丰(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中外运泓丰(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合营企业,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速递有限公司持股50%,另一股东上海泓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本公司对该企业没有实际控制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

注册资本:贰仟万人民币(¥20,000,000)

法定代表人:陈听荣

公司经营范围:代理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运,海上、陆上、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纺织品的销售;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525.01万元,净资产为446.80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004.95万元,净利润3.26万元。

4、成都保税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保税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合营企业,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4.29%;另一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71%,本公司对该企业没有实际控制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伍佰万元(¥175,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小波

公司经营范围:工业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涉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凭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仓储服务;装卸、包装服务;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装拆服务、报关、报验、报检;物业管理(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运输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3,424.14万元,净资产为20,780.47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771.43万元,净利润1,288.69万元。

5、北京辰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辰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7%,另外两家股东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空港通衡物流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7%和2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12,000,000元)

法人代表:吕海峰

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海上、航空、陆运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服务;保洁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派遣(不含排队服务、代驾服务、对外劳务合作)。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251.51万元,净资产为1,584.6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343.19万元,净利润51.54万元。

6、中外运扇扩国际冷链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中外运扇扩国际冷链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另外两家股东日本SENKO株式会社和日本RUNTEC 株式会社分别持股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祝潘路66、68号2幢356室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40,000,000)

法人代表:高伟

公司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3,636.31万元,净资产为3,632.81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67.19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因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上述六家公司的董事职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1.3条 第(二)款规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能正常履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属于交通运输行业,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相互提供口岸操作、运输、短期保管、转运及短途派送等物流代理服务。双方在网络布局、专业物流设施、服务体系及操作经验等方面拥有各自的优势,通过互为物流代理,共享业务及网络资源,有助于提高业务效率及协同效应,降低双方的运营成本。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若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使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施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如没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交易事项可以参考与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以合理的构成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的依据,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因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从事物流相关业务,该类业务具有灵活性、即时性和全球化特点,从事该类业务的企业需要在国内、国外拥有完善的经营网点和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和上述关联方由于自身经营网点的限制,一定程度上需要相互利用各自的经营网点和服务能力,因此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双方通过互相提供物流代理服务,有利于优势互补、满足客户需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互利共赢。

2017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17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不大,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提供劳务发生的金额为90,971,785.94元,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发生的金额为103,450,591.05元;前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没有超过预计金额,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双方平等享有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选择权,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没有使得公司的主营业务对关联人有所依赖。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8-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70 证券简称:外运发展 编号:临2018-019号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2018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影响暂无法准确预测。

一、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上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财会30号文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及财会30号文件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需要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股票)重新指明类别并按照新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新准则中将金融资产重新划分为三类,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TOCI”)。公司持有的股票可被指明为FVTPL或FVTOCI其中一种。若指明为FVTPL,则每期公允价值变动需要计入损益,同时处置时也可计入损益;若指明为FVTOCI,则每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类),同时处置时不能转入损益(计入权益)。

截至2017年底,公司持有中国国航股票2,884,597股,期末公允价值为35,538,235.04 元,持有京东方A股票5,035万股,期末公允价值为291,526,500.00 元。

上述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2018年的财务状况影响暂无法准确预测。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暂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及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按照财会30号文件编制。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本公司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本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70 证券简称:外运发展 编号:临2018-020号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在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0号外运发展办公楼5层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于2018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代军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高国峻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高国峻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审议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上述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审议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改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