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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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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27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进先生、陈丹红女士、阎孟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8,00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27,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9,00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8]1013号《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3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9031.72万元,需用于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59,031.7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华金证券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28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8,000万元。

经审核,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27,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9,000万元。

经审核,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7,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增资。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1013号《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3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9,031.72万元,需用于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59,031.72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59,031.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29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电缆”)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6号)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28,908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19,123,163.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8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36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8,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永特电缆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学校沙村

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0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4年03月03日至2034年03月02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铝合金导线、钢芯铝绞线)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8,000万元。本次增资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符合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向永特电缆增资的方式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通过向永特电缆增资的方式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30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27,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信息”)进行增资,永特信息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500万芯公里特种光纤产业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2号)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3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人民币14,050,000.00元后,公司已于2018年3月12日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65,950,00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00,584.91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49,415.0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3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54号《验证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27,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9,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永特信息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张文其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时间:2017年04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7年04月14日至2037年04月13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27,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9,000万元。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本次增资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符合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向永特信息增资的方式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进行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通过向永特信息增资的方式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7,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31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9,031.72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59,031.72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2号)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3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人民币14,050,000.00元后,公司已于2018年3月12日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65,950,00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00,584.91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49,415.0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3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54号《验证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的非资本性支出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8年3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9,031.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9,031.72万元。

会计师出具了天健审[2018]1013号《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1013号《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9,031.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59,031.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情况

我们认为,杭电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电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电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杭电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