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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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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附件1

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新型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建设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前期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项目。

注2:年产200亿片出口固体制剂建设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小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坐扣了承销和保荐费用,该募投项目的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5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亿元。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本次银行授信的基本情况

当前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公司在“十三五”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

具体授信明细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未来几年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

二、申请本次银行授信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确定具体授信额度、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为满足公司未来几年的快速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本次公司拟

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548,872,898.01元,均为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保证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计划新签署担保协议总额合计不超过12.5亿元(实际担保发生额将视被担保对象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而定),均为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投资建设等项目。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1、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一年,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和授权之日止。

2、在上述核定担保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决定上述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批次合理使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在计划担保额度内根据被担保对象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分批次确定执行;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依据实际情况对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进行审核,并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根据各被担保对象实际发展情况,分批次合理使用资金等相关事宜。公司在具体实施担保相关事宜时无须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公司可以在本次授权时间及授权额度内监督被担保对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批次合理使用资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其茂

主营业务范围: 药品研发、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度末,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396.00万元,负债总额 200.00万元,净资产16,196.0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0.0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58.3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1410室、1411室(电梯编号楼层19楼1910号、1911号)

法定代表人: 王祎华

主营业务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机电设备、建材、仪器仪表及配件、网上销售百货;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批发、维修、租赁(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制剂用辅料及附加剂的销售;食品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初级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度末,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73.40 万元,负债总额9,350.76万元,净资产1,022.6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350.7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03.64万元,净利润 -248.40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世俊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香港

董事: 张美

主营业务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含危险化学品)、五金、机电设备、建材、仪器仪表及配件、医疗器械销售;经济及商务信息咨询等。

公司持有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世俊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度末,世俊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82.20 万元,负债总额 266.63万元,净资产1,915.5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66.63 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36.75万元,净利润136.1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4、被担保人名称: 华海药业南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工聚集区2号208室

法定代表人: 陈保华

主营业务范围: 原料药、制剂药技术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95%,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持股5%。

截至2017年度末,华海药业南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3,312.07万元,负债总额5,097.59万元,净资产18,214.4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97.59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585.29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被担保人名称: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法定代表人:涂国良

主营业务范围:有机中间体(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及国家禁止、限制、淘汰的项目)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度末,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1,614.67万元,负债总额12,075.85万元,净资产9,538.8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075.8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916.63 万元,净利润 -508.25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的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在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的预计数据,该额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新签署担保协议总额合计不超过12.5亿元(实际担保发生额将视被担保对象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而定),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投资建设等项目。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决定被担保对象分批次合理使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在计划担保额度内根据被担保对象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分批次确定执行;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依据实际情况对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进行审核,并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事宜。公司在具体实施担保相关事宜时无须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法可行,有助于子公司高效筹集资金,切实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548,872,898.01元,均为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4%。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23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8-027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阳公司”)预计2018年将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费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其中关联董事杜军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王玉民、曾苏、费忠新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已事前知晓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的2018年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美阳公司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1幢11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杜军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于1996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化工、化肥、环保、医药、建筑、装饰的工程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工程总承包。

公司副董事长杜军先生任美阳公司法定代表人,故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2018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有政府规定标准的以政府标准确定,无政府规定标准的按市场价格或者比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国内医化工程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拥有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AW133013461)的设计资质证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石化、化工、医药甲级的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工咨甲1122007001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及GB、GC类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在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工程设计中,美阳公司能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从而使公司各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针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签订有关项目的合同,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合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8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四楼国际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9日

至2018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至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有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机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18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联系电话:0576-85015699

传真:0576-8501601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