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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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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80 公司简称:艾艾精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2,666.8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333.8万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公司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类代码为C29),细分行业为输送带行业。公司是专业从事为轻型输送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轻型输送带作为自动化生产和输送设备的关键部件,广泛应用于铝型材加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物流运输、农产品加工、娱乐健身、木材加工、电子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和领域。

2、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并重的销售模式。轻型输送带的下游行业众多,不同行业的设备使用环境、使用要求、输送结构差异较大,对输送带的性能和后加工整理两方面的要求较高,必须由专业厂商直接完成或者由其生产出符合用户性能要求的输送带卷料后再由专业的经销商进行后加工整理。直销模式下,输送带生产商自行完成卷料生产和后加工整理(如剪裁、接头、维修服务等)两道工序,向最终客户提供成品;经销模式下,输送带生产商一般只完成卷料生产的工序,向经销商提供半成品,而后加工整理工序则由经销商完成。经销模式下,公司全部采用买断式销售,即公司的输送带产品在销售给经销商后不承担其无法实现对下游用户销售的风险。 目前,公司在国内销售时基本采用直销模式,较少采用经销模式,直接服务终端客户,获得了较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在海外市场,采用经销模式,借助当地经销商的力量开拓业务、提升市场份额,降低海外客户服务成本。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02.08万元,同比增长3.77 %;营业成本7,928.85万元,同比增长3.46%; 对比2016年同期,公司营业收入与毛利均相应微幅成长。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共6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8-001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03月29日10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涂木林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报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8,657,069.17元。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48,748,132.20元,根据公司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874,813.22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6,256,129.56元,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46,308,323.88元。

综合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2,666.8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333.8万股,资本公积为119,640,323.88元。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与同类市场价格水平等情况综合决定有关审计费用事项。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朱慈蕴、梅夏英、张文丽对本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8-002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0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秀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报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以下简称“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8,657,069.17元。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48,748,132.20元,根据公司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874,813.22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6,256,129.56元,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46,308,323.88元。

综合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2,666.8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333.8万股,资本公积为119,640,323.88元。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8-003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81元。截至2017年 5月1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3,532,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445,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31,087,000.00元。

截止2017年 5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和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两家开户行分别签订一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两份《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和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述两家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7年5月19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20,960,000.00后的余额142,572,700.00元划入本公司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4210320057600001账户,本公司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31,087,000.00元。由于其中两个募投项目“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53,000平方米项目”、“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50万平方米项目”实际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实施,故本公司于2017年6月将该两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划入其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4210320066600001账户72,027,300.00元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086629621账户45,625,800.00元。为方便披露,上表中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4210320057600001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以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和划至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后的净额13,433,900.00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艾艾精工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0174号)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018年03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8-004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0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18-005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仅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分类追溯调整。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发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变更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事项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增加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3,525.67元,减少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525.67元,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18-006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3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5号楼 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3日

至2018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

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0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接待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8年04月17日16:30 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21-65480430。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8年04月17日16:30 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zhengquanbu@aabelt.com.cn。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8年04月17日16:30 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 邮编:200433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月玲

电话:021-65305209 传真:021-65480430

3、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18年4月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