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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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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2版)

(1)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披露义务,则甲方应配合乙方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披露。

(2)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服务和产品供应时,应遵循国家或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共同遵守合同条件,确保规范运作、诚信履约。

(二)公司与中国能建股份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订约方:中国能建股份(甲方)与公司(乙方)

2.协议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服务内容

双方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为对方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工业产品销售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4.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5.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18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

6.协议履行与风险控制

(1)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披露义务,则甲方应配合乙方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披露。

(2)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服务和产品供应时,应遵循国家或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共同遵守合同条件,确保规范运作、诚信履约。

四、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本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且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了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孝先生、原大康女士、徐京斌先生、翁英俊先生、苏祥林先生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事先审阅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对该协议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过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双方拟签署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2017年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建股份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协议,预计在2017年度,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包括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不含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884.46万元;与中国能建股份(不包括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18,756.6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金额117,311.92万元、物资销售金额1,444.72万元。以上实际发生金额均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8 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2018-017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6日 09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6日

至2018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邮政编码:430033

(三)登记时间

2018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伊,联系电话:027-59270353,传真:027-5927035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8-018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叔友主持,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5名,张大学、冯波监事分别委托李新波、徐刚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公司的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及高风险业务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4,604,777,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人民币1,234,080,346.42元,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处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结合公司2017年度盈利情况,该分配预案能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分配预案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8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8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本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8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该议案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2018年,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将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该协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监事会认为:符合上级和公司制度规定。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