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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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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交通银行参加手机银行渠道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

注:上表中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三、活动时间

自2018年4月1日00:00至2018年6月30日24:00期间。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交通银行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办理申购费率享有1折优惠。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交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交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离任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刘辉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工银融e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三、活动时间

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通过工银融e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并扣款成功,其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或不收申购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费率优惠活动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关于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200万份至30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