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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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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7,381,549.82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795,876.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75,702,947.45元,减去2016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329,152,862.88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03,135,757.42元。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17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国内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方面统筹推进,持续提升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中医药行业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战略地位显著提升;2017年,围绕《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一法一纲要”,多项涵盖中医药体制改革、中医药人才、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政策颁布实施,给这一凝聚民族智慧的行业注入更多活力。

公司身为传统中成药制造和销售的老字号,“尊古不泥古,创新不失宗”,既注重中医药文化传统的传承,也积极响应政府在中医中药领域创新发展的号召,用心建设传统技艺与现代化制造相融合的现代中药制造企业。公司品牌优势突出,品种群丰富,近年来着力打造的以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等知名品种为代表的品种梯队有重点、有层次,销售策略针对性强兼具灵活性,在目标市场的影响力逐步提升,取得不错的市场成效;除传统渠道之外,公司也积极尝试互联网销售试点、铺设同仁堂药品专柜,线上线下都有进一步的举措获取客流;下属同仁堂商业公司稳健扩张,不断增加的终端网点促进同仁堂产品、服务、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十三五规划稳步前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关内容请参见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发布的全年业绩公告。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有关内容请参见同仁堂科技于2017年7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国内经济发展宏观趋稳、微观向好,政府对中医药行业出台多项鼓励性政策措施,将中医药的规划发展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公司管理层潜心研究政策,加强工商联动,合理调配资源,稳步落实年度经营计划。

营销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营销团队按照“以品种运作为核心,以终端工作为方向,管理做优、产品做大、渠道做实、市场做透”的指导思想,全面开展工作。按照主力品种、发展品种、药酒品种及潜力品种四类划分,分类定策。主力品种中的一线大品种,以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为代表,通过建立营销联盟,甄选成员、控制秩序,保证品规扩充的同时价格稳定,牢牢掌握销售节奏,稳步推进,实现市场参与者共赢。二线品种以调整销售政策、提高经销商获利水平为手段,加大动销力度,促进产品销售上量。以牛黄上清丸、柏子养心丸为代表,二线主力品种表现突出,同比增幅远超主力品种群平均水平。王牌产品安宫牛黄丸,继续深化品种专销模式,保持了较好的销售势头。同仁堂继续参与卫计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主办的中国防治中风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宣教义诊等系列活动,通过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和指导,提高适应症病患群体及家属对于脑卒中的认知与防治意识,进一步优化安宫牛黄丸临床使用效果。

发展品种以坤宝丸、调经促孕丸为代表,重点规范销售秩序,严控价格体系,区域代理集中度提升,责任聚焦,以点带面,向薄弱市场及空白市场推进。药酒系列作为同仁堂的传统特色产品,经历了前一时期的市场低迷。经过对药酒市场重新调研和认真分析,调整原有经销模式,发挥区域主经销商作用,疏通渠道,销售重心下沉,重构价格体系,恢复了在良性运行轨道上稳步前行。

潜力品种是品种金字塔的基座。报告期内,从140个潜力品种中筛选出10个最具特色单品,按照“一品一策”、“一区一策”的原则制定推广策略和销售目标。借助区域经销商对当地终端市场的控制能力直达终端,提高终端盈利空间,通过“以潜力品种获利,带动主力品种上量”,提高了全线品种在终端的渗透率。

在销售方式上,营销团队更加关注互联网销售、新媒体传播及终端市场品种专柜设立。目前,以五子衍宗丸、锁阳固精丸为代表的产品都采取了互联网维价,涉及的电商平台包括天猫、京东,尝试进行网络维价、网络销售、网络推广,积极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普及,撰写软文、推出微信名药精解、视频培训等,收效良好。同仁堂药品专柜的建设和质量规范工作继续推进,截至报告期末,已验收合格的药品专柜共150家。公司互联网销售的尝试与同仁堂药品专柜的持续设立,形成了有益互补,为进一步丰富销售手段、构建线上-线下(O2O)的销售模式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公司针对巴戟天寡糖胶囊为代表的品种,定位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专业学术推广。通过参与大中型学术会议、举办中小型学术推广交流会,提升产品知名度。根据主流医生处方习惯,设计联合用药方案,利用三级专家网络,宣传联合用药观念,巴戟天寡糖胶囊等产品在医疗机构的认知度和推荐度不断上升,公司整体医疗市场销售份额稳定增长。

公司下属同仁堂商业面对药品零售行业监管日趋严格、质量管理成本与运营成本上行带来的双重压力,积极探索,全力突破,把握机遇,力推执行。报告期内顺利中标“中日友好医院中药房患者自煎饮片配送及调配项目”,实现了将饮片调配服务延伸到医院的新突破。继续优化“名店、名医、名药”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结合季节变化、节假日及地区特点,开展各类养生主题活动,扶贫义诊、健康知识讲座、中医药文化体验等,提高销售业绩,打造品牌形象。截至报告期末,同仁堂商业公司实现收入增长16.67%,净利润增长11.28%,自有零售药店达到700家。

科研工作情况:

2017年,公司科研工作围绕产品二次科研、生产工艺改进、助力学术推广等方面展开。对安宫牛黄丸开展半成品质量控制标准及成品各药味特征鉴别与含量测定标准研究,并完成部分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对嗣育保胎丸和调经促孕丸等品种开展药物延展治疗领域的研究,定位学术营销,挖掘品种价值。中药原粉灭菌设备已经制造完成并进驻厂区,待安装完成后将与生产线实现对接;巴戟天寡糖胶囊和参丹活血胶囊已完成全部四期临床试验研究工作,为市场推广提供更充分的数据支持。

工业与环保情况:

公司工业布局调整正在逐步到位,提高机械化率始终是生产管理的核心目标。新厂房、新设备陆续投入使用,药品生产的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这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设备发挥了重要作用。单丸装盒生产线成功研制并投入使用,包装车间布局得到优化,有效提升了劳产率,与此同时新一代高速单丸盒生产线的研发也已开始,成品将有望实现不同包装规格同机互换,包装生产线的柔性高效成为可能。此外,公司始终鼓励全体员工以多种形式参与到企业的技术提升和创新中来,特别是生产基地的一线员工在改进工艺、优化工序等方面提出了诸如“精品药丸机器蘸蜡”、“改进药粉传统粉碎方法”、“实现蜜丸中盒包装联线生产”等若干提质增效、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实现效益达500万元以上。

年内,公司位于河北安国的中药材加工基地正式投产,实现与各成药生产基地的有序对接;安国仓储物流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有关设备调试工作并实现操作人员上机实训,同时加紧落实人员本地化聘用与培训工作,为后期正式投入使用做好充分准备。公司位于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生产基地,于2017年内取得药品GMP证书并实现试产,目前新基地正抓紧办理品种转移,整体工程进入竣工结算阶段。

报告期内,关于环境保护的多项法律法规正式实施,政府举全国之力共同应对环境污染问题。公司始终严格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及时做好有关环保改造。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改造,并按照环保部、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早部署,合理安排各生产基地的生产及工程计划,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对相关工业基地停、限产要求,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

质量管理情况:

2017年,药品行业监管新政对医药企业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面对新形势,组织各生产单位加强质量派出人员培训、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各层级质量责任、强化质量意识,落实质量控制常态化。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北京市食药监局及东城分局多次巡查、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各次检查均顺利通过;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及北京食药监局东城分局还对公司二十余个品种和批次的产品及药用包材进行了抽检,全部合格并保持良好记录。

品牌及子公司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管理部门一方面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各类冒充同仁堂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成功处理十余起假冒公司产品案件,有效维护品牌形象;另一方面按照同仁堂集团对全系统商标使用管理的要求,做好商标及字号授权工作,规范无形资产的使用,有力的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投资管理部长期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管理,确保子公司法人治理及内控建设与公司同步,督促其做实主业、实现长效增长。

2017年,公司做好行政工作的同时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问题导向抓提升,以融入转型促发展,在理论武装、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卓有成效的进步,同时也打造了公司上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公司按照董事会的战略部署,以稳步落实十三五规划为核心,讲服从,顾大局,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克服工业布局调整带来的阶段性困难,较好的处理了产能不足与市场供应之间的矛盾,实现产能升级与市场维护同步推进,全力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为十三五规划落实打下坚实基础。新的一年,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吃透行业政策,把握市场导向,围绕中医药“一法一纲要”的发展核心,立足当下,放眼未来,团结一致,为实现公司健康、持久发展,戮力同心,砥砺前行。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同仁堂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资产处置收益”科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度净利润、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报告范围的主体包括:宝鸡达吉康麝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阜阳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泰安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宣城)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漯河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阳泉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淮安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石家庄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北京同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信阳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禹州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常州药店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安徽)有限公司。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告范围的主体为北京同仁堂国颐苑药店有限公司,已注销。

公司名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振坤

日 期: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等的规定,增设利润表项目、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各期报表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7,381,549.82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795,876.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75,702,947.45元,减去2016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329,152,862.88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03,135,757.42元。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2017年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7年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壹年。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四、五、六、七、十项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信息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8-00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2017年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上述第三、四、五、六项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8-00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5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同仁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1,205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2,4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8,0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汇入本公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01090365000120109040096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94.00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596.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5年3月10日,公司已办理完结同仁转债的赎回相关事宜。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749.95万元,其中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279.4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工程款项16,089.46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实施等额置换190.00万元。

3、本年度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13.52万元,其中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项金额11,274.84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实施等额置换,2017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538.6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1,291.14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61,747.3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12月24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7,148,343.79元(其中2017年度利息收入12,911,375.72元),已扣除手续费4,290.91元(其中2017年度手续费1,172.8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为635,634,693.40元,其中本期实际投资额为118,135,190.83元。

2、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4号的口服液生产线与同在该基地位于天贵大街33号的散剂、丸剂、锭剂等生产线顺利通过GMP认证并获得证书,募投项目涉及的全部剂型生产线均已于上半年完成GMP认证工作。新建生产基地已在报告期内实现试产,品种转移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募投项目已进入竣工结算阶段。由于部分工程款、设备款需在办妥相关手续后才能支付,因此募集资金专户尚有较大余额。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2月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492.12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3年3月5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

2015年3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下同)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15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2,47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2016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19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共538.6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110ZA2300号),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同仁堂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一致,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公司遵照执行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2017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变更和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公司为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而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议案,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与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财政部于2017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为执行上述两项新规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与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新增的政府补助适用该准则。根据该准则,对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比较报表产生影响。

公司2017年度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7,160,495.48元。

2、《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作出了规定,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比较报表产生影响。

公司对利润表增设“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2017年,本公司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相应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公司根据本项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2017年度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07,648.57元;2016年度减少营业外收入金额1,243,815.67元,减少营业外支出金额79,930.43元,增加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163,885.24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和2016年度净利润、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遵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已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遵照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等的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经核查后于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并对涉及的有关利润表项目和金额实施调整,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对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同仁堂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资产处置收益”科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度净利润、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2017年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7年的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17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8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其在2018年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在为本公司提供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3月29日收到本公司监事于葆墀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于葆墀先生已届退休年龄,申请辞去本公司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于葆墀先生的辞任自2018年3月29日起生效。

于葆墀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监事会对于葆墀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