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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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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46 公司简称:同济科技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624,761,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共计分配81,218,997.08元,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说明

依托同济大学的学科、人才、技术及品牌优势,公司致力于成为城镇建设和运营全产业链解决方案的提供者。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涵盖工程建设与咨询服务、科技园增值服务与基地运营管理、环境工程科技服务与投资运营、房地产开发等领域。

1、工程建设与咨询服务

公司工程咨询服务板块借助重要参股企业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优势资源,建立了以控股子公司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下辖四个从事不同专业领域子公司的结构体系,打造形成了全生命周期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及产业链。在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等领域拥有了十几项甲级资质。同济设计、同济咨询已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动研究市场变化趋势,紧跟国家政策变化,加快升级转型,提升项目管理综合服务水平,快速拓展轨交咨询、环境咨询、BIM、GIS、PPP咨询、建筑节能、社会稳定风险以及安全风险评估等新兴业务领域。

在建筑工程管理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拥有建筑工程壹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机电安装工程贰级等总承包资质,以及环保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承接的项目涵盖了工业、住宅、科教、医疗、商业、环保、古建筑维护修缮、市政道路等领域,获得了鲁班奖、白玉兰奖、建设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建筑工程的表彰奖项。

2、科技园增值服务与基地运营管理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是同济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主营业务包括科技园区建设及管理,技术成果转移,科技企业招商、培育、服务以及科技企业投资等。运营管理赤峰路孵化基地、国康路创业基地及设计产业基地、常熟科技园等基地,服务面积超过35万平方米,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办公地产的营运管理和科技企业孵化经验。同济科技园作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努力构建投融资、人力资源、创业培训、项目申报、财务代理、专业中介等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领域、专业化的服务。

3、环境工程科技服务与投资运营

依托同济大学环境学院的优势,公司积极推动环保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同济大学环境学院、污控中心、同济设计院等建立了密切的人才、技术、资源合作关系,形成了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为一体的环保科技产业链,业务范围包括PPP项目投资运营、污泥处理处置、河道综合治理、黑臭水体专项治理、高浓度有机工业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环境工程服务。

4、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具有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项目类型涵盖公寓、商务办公楼、酒店等,先后获得国家住宅示范小区、绿色建筑认证等各种奖项。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17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建筑领域总体增长趋缓。随着行政管理体制加速改革,监管方式改变,财税政策调整和严控,“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行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公司依托大股东的现有资源和优势,一方面,积极加强平台建设,促进优势资源整合,扩大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主动扩宽专业方向,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在创新融合中谋发展。

在环保领域,国家政策利好和市场需求等叠加因素直接驱动了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环境综合服务”将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十三五”期间,我国废水治理(包括投资和运行费用)投入将达到1.4万亿元,其中用于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投资将达到4590亿元,水务行业还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与此同时,“土十条”、“大气十条”等政策的出台为土壤修复、土壤监测、VOCs治理等带来了利好。公司将充分整合体系内的资质、资金、技术和团队等各种资源,搭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环保平台,集中力量进行项目拓展,加快公司转型发展。

2017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面对复杂变化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公司将在业务区域、盈利模式、合作方式、项目定位、产品设计等方面挖掘潜力并寻求突破,争取在新的形势下探索适合公司自身特点的房地产开发和科技园基地建设等业务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稳增长政策对我国经济形势形成了良好支撑,但经济仍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面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新常态以及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态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努力寻求业务领域的拓展,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27亿元,同比增加14.86%,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55亿元,同比增加40.44%。

1) 工程建设与咨询服务业务

同灏管理顺应政策变化及市场需求,通过统筹规划、片区布局、大力开拓重点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在轨交、公路、桥梁等专业领域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努力探索特色服务模式,增加了环评和土壤修复等资质,不断提高PPP项目咨询、环境咨询、BIM、GIS、建筑节能、社会稳定风险及安全风险评估等新兴业务领域的收入比重,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同济建设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根据市场趋势,充分利用集团产业链的资源配置优势,积极开展环境工程项目和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的深度和广度,控制经营风险。

2) 环境工程科技服务与投资运营

同济环境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环保综合治理PPP项目的契机,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不断做大业务规模。在污水处理方面,顺利完成宝鸡高新区污水厂一期TOT接管及二期扩建工程,完成惠州八污提标改造以及肇庆高要城区污水厂二期扩建,中标连云港、响水等委托运营项目;在环境综合治理方面,中标实施福州马尾君竹河PPP项目,为开拓黑臭水体及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奠定了基础。

3) 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务

同济房产面对复杂多变的政策和市场环境,积极加强市场研判,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报告期内,浦东祝桥项目陆续交付入住。

4) 科技园增值服务及基地运营管理

同济科技园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向“孵化服务+科技投资”进行转型,以园区招商和创新创业服务为重点发展方向,不断完善科技园服务体系,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高校科技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

5) 公司配股融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适时启动了配股融资工作,拟以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公司配股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财政部批复同意;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2017年9月23日、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本次配股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本公司于本准则实施日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项目。

2) 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按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准则,并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3)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编制2017年年度报告执行新准则,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上期“资产处置收益”列示金额为93,105.70元,系将营业外收入174,595.67元和营业外支出81,489.97元转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中,该调整对可比期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新同济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枣庄市同安水务有限公司、陕西同济水务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同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共5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以及“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8-00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话、邮件、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201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丁洁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961,471.63元。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3,496,147.16元,剩余净利润为121,465,324.4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74,380,594.08元,减去2017年现金股利62,476,151.60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33,369,766.95元。

拟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 624,761,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共计分配81,218,997.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18年度投资计划总额为30亿元。

为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签署额度的投资总额,并给予如下授权:

1、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决定项目的选择、评估和价格等各项事项。

2、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计划额度内签署与上述事宜相关的全部和各项合同、协议及文件。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以信用、担保、抵押等形式,向银行(含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为52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签署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合同。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18-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8-007)。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洁民、高国武、王明忠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及内控审计费用28万元,并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对公司净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仅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分类追溯调整。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西咸新区第一污水厂PPP项目并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3月中标西安西咸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临2018-003))。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同济水务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63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西咸新区同济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作为项目公司运营管理该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慈溪同济科技园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同济产业园有限公司以减资方式退出慈溪同济科技园置业有限公司。

2011年1月,公司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竞得慈溪市文化商务区11-C地块,成立慈溪同济科技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置业”)作为项目公司开发运作该地块。慈溪置业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比4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同济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业园”)出资占比30%,慈溪利顺置业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0%。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2017年11月,慈溪置业将其持有的慈溪市文化商务区11#-C项目以在建工程方式转让给慈溪市海伦堡置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1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慈溪同济科技园置业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让的公告》(临2017-045)。

慈溪置业作为项目公司的使命已完成,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浙江产业园拟退出在慈溪置业的投资。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239号评估报告,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慈溪置业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7313.77万元,评估增值3.3万元,增值率0.05%。经过协商,减资价格确定为7314万元,本公司持股40%将获得减资款2925.6万元,浙江产业园持股30%将获得减资款为2194.2万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及浙江产业园不再持有慈溪置业股份,慈溪置业退出公司合并报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网公告附件:

1、慈溪同济科技园置业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8-006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同意2018年度公司保证担保总量28亿元(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累计余额46,293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38%。公司担保事项均经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无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也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需要,公司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公司保证担保总量28亿元(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

本年度28亿元的担保额度中,其中:为母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5.7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0.3亿元。主要被担保子公司及担保额度如下:

本项担保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晔

注册资金:15,000万元

主要业务:建筑工程施工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3%的股份,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其7%的股份

公司2017年末资产总额102,448.68万元,负债总额84,198.6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349.04万元,净利润1,469.92万元。

2、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晔

注册资金:10,918万元

主要业务:环保工程、工程技术开发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3.66%的股份,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其0.45%股份,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26.73%股份,上海城市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其9.16%股份

公司2017年末资产总额40,585.17万元,负债总额22,365.09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05.04万元,净利润221.77万元。

3、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大勇

注册资金:17,248万元

主要业务:科技园开发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份,上海杨浦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份

公司2017年末资产总额74,737.98万元,负债总额33,169.89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33.64万元,净利润1,456.46万元。

4、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卫中

注册资金:20,000万元

主要业务:房地产开发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2017年末资产总额554,076.97万元,负债总额436,870.2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432.19万元,净利润13,303.67万元。

5、南通同川科技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强

注册资金:6,000万元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投资、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建筑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电子、建筑、网络、环保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从事上述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其19%股份

公司2017年末资产总额16,399.14万元,负债总额10,850.6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76.71%。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要求公司根据董事会的要求,采取措施,严格控制风险,尤其是要加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风险管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累计余额46,293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38%,公司担保事项均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无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也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2018年公司预计发生对外担保总额(最高)为280,000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5.36%。

五、其他说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签署提供担保的合同。

2、当2018年度公司担保总额控制在预计的28亿元之内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另行限制。

3、上述担保计划决议的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备查文件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临2018-00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经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丁洁民、高国武、王明忠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储一昀、张驰、孙益功事先了解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各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内容和金额是依据2017年度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发展计划做出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该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153,8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71,308.52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超过上市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主要原因为:受行业政策及市场状况影响,公司减少土地市场投资,相应减少设计咨询服务采购及关联借款。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同济大学

法定代表人:钟志华

注册资本:141,569万元

主营业务:教育

住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关联关系:同济大学的独资公司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2)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勘探、服务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

(3) 上海同济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冬

注册资本:3,250万元

主营业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50号101室

关联关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0%股份。

(4)上海同济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国武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企业登记代理等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210室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5) 上海同济后勤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正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会务服务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5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95%股权

(6) 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强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业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除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1955号5F-362室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0%,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无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租赁办公用房;建筑施工业务通过公开招标获得,价格公开公正;设计咨询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收费标准并根据市场情况下浮;关联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银行委托贷款,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实现销售、开拓市场有着积极的影响。关联公司提供的借款补充了公司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经营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与关联方同股同权资金使用有利于加快公司资产周转,多渠道拓展融资,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8-008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政策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对实施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于本准则实施日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项目。

2、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并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上期“资产处置收益”列示金额为93,105.70元,系将营业外收入174,595.67元和营业外支出81,489.97元转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中,该调整对可比期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同济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8-00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话、邮件、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14:00在公司201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佳震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