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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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30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清明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
以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自2018年4月3日至4月8日,本公司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在暂停本基金上述相关业务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不应超过500万元,若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则按金额从大到小逐笔排序,先剔除超过500万元的交易申请,再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万元限额的交易申请给予确认成功,其余交易申请确认失败(不对一笔交易申请作部分确认)。

(2) 上述规则针对本基金A级和B级合并计算进行限制。

(3)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 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和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照常办理。

(5) 自2018年4月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6) 若投资者于节假日前或节假日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7)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ftsfund.com

(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低申购金额、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最低

赎回份额、最低基金转换份额、最低转托管份额

以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方便投资者投资基金,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8年4月4日起,对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最低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最低基金转换份额、最低转托管份额以及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调整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以下简称“国富恒瑞债券A、国富恒瑞债券C”,基金代码:002361、002362)

二、调整内容

对国富恒瑞债券A、国富恒瑞债券C的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调整为1元,最低赎回份额、最低基金转换份额、最低转托管份额以及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

三、重要提示

1、各代销网点设置的最低金额或份额限制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规定,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规定,具体以各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申购和定投该基金的,须遵守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限制,即调整为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该基金的,仍保持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500元的规则不变(已在直销柜台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直销柜台投资者赎回、转换、转托管该基金以及每个交易账户持有该基金的最低份额限制须遵循上述限制,即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办理赎回、转换和转托管业务,若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不足该基金的最低持有份额,则需一次性全部办理赎回、转换和转托管业务。

3、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对目前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进行相应修改,调整后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将适时在本公司网站登载(www.ftsfund.com),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通过以下方式了解业务内容及进行业务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客服邮箱:service@ftsfund.com

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