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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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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0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远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亿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叶远璋先生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明细如下所示: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全资子公司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仠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8)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9)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0)全资子公司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

(11)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2)全资子公司万和国(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美元壹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李丽仙女士签署上述相关的授信额度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相关的法律文件。

4、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璋先生已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系列电器产品的售后服务管理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广东顺德与佛山市用心电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用心”)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公司委托佛山用心负责公司系列电器产品的售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网络技术运营服务,合作期限自2018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平台使用费与工单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08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惠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码:2018-00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和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占比较大,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

根据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审议程序、授权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有效防范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和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董事长叶远璋先生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由于客户违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回款预测风险:国际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审计监察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所有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系列电器产品的售后服务管理工作,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18年3月30日在广东顺德与佛山市用心电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用心”)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公司委托佛山用心负责公司系列电器产品的售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网络技术运营服务,合作期限自2018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平台使用费与工单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税)。

2、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璋先生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佛山用心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叶汶杰先生,其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叶远璋先生之儿子,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佛山用心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用心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354640435H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叶汶杰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山居委会桥西路2号三层之二

经营范围:安装、维修、租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卫浴洁具;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接: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网络信息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服务;家政服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保洁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网页设计服务。

2、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佛山用心股权架构如下所示:

佛山用心系经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15年8月25日由广东用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用心”)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佛山用心为广东用心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3月12日,经股东会决定及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广东用心认缴出资人民币103.50万元,出资比例为69%;佛山市必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人民币46.50万元,出资比例为3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佛山用心资产总额为2.10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16.12万元,营业收入为30.26万元,净利润为-26.67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佛山用心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叶汶杰先生,其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叶远璋先生之儿子,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佛山用心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佛山用心负责公司系列电器产品的售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网络技术运营服务,合作期限自2018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平台使用费与工单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税)。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平台使用费与工单服务费用是以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为参照,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保障了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公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用心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一)定义

1、“用心网”指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yonxin.com;

2、“用心服务网络平台”指基于“用心网”为基础提供的一系列服务运营平台的特定空间,其URL为www.yonxin.com,它会依据乙方业务发展需要不时的修改。

(二)委托内容、管理期限、区域范围及具体操作流程

1、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产品的安装、维修、鉴定、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管理工作;

2、合作期限:自2018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

3、服务区域范围: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台湾除外);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为甲方开通登陆“用心服务网络平台”的权限,甲方的服务需求可随时在“用心服务网络平台”上进行服务信息发布,甲方发布的每一个服务需求信息都由乙方注册的多个服务网点、多个服务工人进行相互抢单、快速处理完成。乙方负责甲方订单服务需求的闭环跟进工作。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产品和市场的需要,将委托的产品售后服务(包括:安装、维修、产品鉴定、维护保养等)委托乙方代运营管理;

2、甲方交由乙方注册服务网点安装、维修的产品,必须达到或超过国家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如产品服务中出现安全问题导致事故,甲方与注册服务网点的责任划分以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示的检测报告结果为准。检测报告结果有冲突的以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统一规定的鉴定机构或司法机关出示的鉴定结果为准;

3、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注册服务网点进行技术、安全、资质培训,向乙方及注册服务网点提供必要的培训指导文件、材料等;

4、甲方有权向注册服务网点提供安装信息和发出上门安装、维修、鉴定、保养指令;

5、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注册服务网点的资质,确保注册服务网点符合甲方的服务要求;

6、甲方有权回访发布在乙方服务网络平台的工单服务信息,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乙方注册的服务网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利益,但乙方无权代表甲方做出超出甲方承诺范围的承诺,除非有甲方的书面授权;

2、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服务费用;

3、乙方有义务要求注册服务网点承接甲方产品服务时,按标准收费,杜绝多收费或乱收费的现象;

4、乙方有义务要求注册服务网点及技师安装使用的材料、配件应为合格的品牌、类型和规格。

(五)代运营管理费标准、费用预算、结算支付

1、乙方为甲方产品的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管理的服务平台费用标准以用心网平台发布的价格为准,乙方承诺不超出同行业其他品牌的费用标准;

2、乙方为甲方产品的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管理的工单服务费用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承诺不超出同行业其他品牌的费用标准;

3、经甲、乙双方预估,年度发生的平台使用费与工单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含税);

4、因甲方市场的临时需求,甲乙双方可临时协商调整工单服务费用标准,以进一步提升乙方注册服务网点的服务积极性,从而提高甲方用户的服务体验;

5、协议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服务预存款,乙方收到甲方服务预存款后,甲方可直接登录“用心服务网络平台”发布服务信息。甲方每发布一条服务信息,乙方则在甲方服务预存款中冻结相应的“委托管理服务费(含平台技术费)”和“工单服务费”;

6、当甲方发布的服务信息服务完成后,乙方将在甲方服务预存款中对实际发生的“工单服务费”与“委托管理服务费(含平台技术费)”进行扣款,并按月提供已完工工单的相应扣费清单供甲方审查。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根据工单服务费及委托管理服务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7、乙方注册的服务网点承接的甲方品牌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相关服务劳务费由乙方按照平台发布的标准结算。相关结算流程与要求由乙方在用心网平台上发布。

(六)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2、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和安全责任协议

1、如乙方注册的服务网点在产品服务中出现安全问题导致重大事故,乙方需协助甲方对注册服务网点的责任进行划分,以第三方行业检测权威机构出示的检测报告结果为准。检测报告结果有冲突的以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统一规定的鉴定机构或司法机关出示的鉴定结果为准;

2、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纠纷、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考虑到售后服务的延续性,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至少三个月就合同续签事宜提出异议。若双方无异议或逾期未提出异议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六个自然月,若乙方有异议则应当在合同终止前应给予甲方不少于六个月的过渡期。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双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系列电器产品的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该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时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佛山用心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