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8-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18-008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 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7,2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38,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4,400,000股。

●审议结果: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7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49,050.42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4,824,246.47元。

鉴于上述公司 2017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了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提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7,2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38,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4,400,000股。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一)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单位:元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和总资产等财务指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经营情况稳定,业绩增长稳健,盈利能力良好。

(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备实施基础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49,050.42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54,824,246.47元,资本公积为742,291,274.5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41,014,856.40元,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本公积较为充足。本次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7,200,000.00元,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01%;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38,4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资本公积总额,满足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4 股的实施条件。

(三)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改善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

公司现有股本规模偏小,在参与竞标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长期来看不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从公司股票交易情况看,公司股票交易换手率低,成交不活跃,流动性不佳,股本结构亟待进一步优化。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以增加公司股票数量,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改善公司股票交易不活跃的现状。

(四)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8,400,000.00元、0元和67,200,000.00元,现金分红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结合,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三、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

(二)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18-009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并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8-01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8月7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4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5元。截至2017年8月1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4,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351.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088.3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083.6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083.6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6,083.6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150.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004.7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45.3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3月31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45.54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0.2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永安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8年3月31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附件1: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18-01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与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行低碳”)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二)与武进区湖塘建斌小吃店(以下简称“小吃店”)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 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313843818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9,233.7014万;

法定代表人:杨磊;

成立时间:2014年8月8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崇义南路5号新龙湖水街E栋

(二) 武进区湖塘建斌小吃店

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

经营者:孙继斌;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0日;

住所:武进区湖塘镇三勤社区

(三) 关联关系

(1)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高管陶安平先生过去十二个月担任高管的企业,且该公司董事朱超先生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属于“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规定的关联法人。

(2)武进区湖塘建斌小吃店经营人孙继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继胜先生近亲属的配偶,属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第(四)中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武进区湖塘建斌小吃店属于“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规定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上市公司向永安行低碳销售自行车及助力自行车等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公司营业收入。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8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其中,孙继胜先生回避表决与小吃店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陶安平先生、朱超先生回避表决与低碳科技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并获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议案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时,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本人相关的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所涉业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前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须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品种、数量、单价及交货时间以购销合同的约定为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8-012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

●审议情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18-013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7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根据该通知,公司新增“资产处置收益”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同时核算企业在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公司将资产负责表中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变更为“持有待售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变更为“持有待售负债”。

(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修改了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及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根据该规定公司新增“其他收益”科目,该科目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利润表新增披露(1)持续经营净利润(2)终止经营净利润。

2018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或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账务调整情况如下:

1.调增2017年资产处置收益34,077.11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收入金额42,536.93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金额8,459.82元;对2016年进行追溯调整调增资产处置收益-23,444.43元,调减2016年营业外收入金额693.70元,调减2016年营业外支出金额24,138.13元。

2. 调增2017年其他收益693,320.02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收入693,320.02元;

3.利润表增加“持续经营净利润”科目,科目金额149,880,620.76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公司设置了新的财务科目和对账务进行上述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调整,不影响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资产处置收益科目对2016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但不涉及2016年度损益和资产的变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会计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18-014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匡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匡鹤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匡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匡鹤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匡鹤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3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匡鹤先生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慎重决定,同意提名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鹏,男,1969年12月生,1992年(1988-1992)毕业于河海大学机械学院机械设计专业,本科,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无海外居留证。1992-1995,河海大学机械学院任教;1995至今,常州广播电视台记者、主持人 ,中级职称。常州电台首席主持人,第四届常州“广玉兰”奖名牌主持人,优秀记者,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8-015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16::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亲自出席董事人数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了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提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9,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7,2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8,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4,400,000股。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并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8-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 年 12 月修订)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10)》。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第四十一条 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六)公司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下流程:(1) 董事会办公室制定信息披露文件;(2)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3)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发;(4) 在中国证监会制定媒体上进行公告;(5) 董事会办公室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管。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

第六十一条 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由公司证券部安排,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陪同、接待,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并由专人回答问题、记录沟通内容。特定对象就保密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所签署的承诺书及相关记录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

公司发现特定对象相关稿件中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泄漏该信息。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等工作,档案文件内容至少记载投资者关系活动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建议、意见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孙继胜先生回避表决与小吃店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陶安平先生、朱超先生回避表决与低碳科技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并获表决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18-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现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18-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7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公司设置了新的财务科目和对账务进行上述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调整,不影响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13)》。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8-016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8年3月31日15: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索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17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 2017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对外报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分红规划的规定。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服务,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8-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 年 12 月修订)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18-01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7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公司设置了新的财务科目和对账务进行上述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调整,不影响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匡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匡鹤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匡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匡鹤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3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匡鹤先生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2018-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