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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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016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经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合计支付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10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以下审计服务:(1)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本公司及集团合并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3)代理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4) 本公司(含纳入本公司内控实施范围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017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84,239,635.80元。母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为60,755,713.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34,941,120.45元,减去2017年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171,270,705.0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24,426,128.92元,减去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075,571.35元,母公司2017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18,350,557.57元。

根据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8,508,282.00元,剩余749,842,275.5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分配预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