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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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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日披露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收购深圳汉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汉莎”)100%股权事项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3月5日起停牌,预计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年4月4日起不超过一个月。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深圳市集诚信投资有限公司,为独立的第三方,其持有深圳汉莎100%股权。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可能为现金支付,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终目标资产为深圳汉莎100%股权。深圳汉莎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深圳汉莎拥有深圳汉莎物流园,该物流园位于深圳市宝安机场航站四路;园区建设用地面积16.21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9.60万平方米。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积极开展协商工作,协商包括交易对方、交易方式等多项内容。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正处于有序推进、论证和完善过程中。

(二)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止本公告日,中介机构正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前期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申请延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