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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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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18-025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担保情况: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2、是否有反担保:是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的参股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实业”)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或“债权人”)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长安信托签署了《长安宁·【兴瑞实业】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公司在70,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兴瑞实业履行合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确保2017年生产经营发展,结合2016年度担保情况,制定了2017年度担保计划。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为189.61亿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36.61亿元;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37亿元;公司其他对外担保累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7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原被担保对象兴瑞实业追加担保额度80,000万元,本次追加担保额度完成后,公司对兴瑞实业的担保额度将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上述担保在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情请见附件一。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长安宁·【兴瑞实业】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7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长安信托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

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亿】元整(¥700,000,000.00) 。保证人已阅读、理解和同意主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确认主债权的金额、期限、利率等相关要素以主合同约定及/或依据该等约定计算所得结果为准。

2、除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主债权本金外,主债权本金产生的利息、债务人按照主合同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长安信托实现主债权和保证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亦属于保证范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17年度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988,70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73%,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00.50%。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17年度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2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67%。公司为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公司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2%。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列表

注释1: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兴瑞实业的股权比例为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