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8-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2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各类电机零部件的自主创新、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内外众多大型电机电器厂商提供专业配套服务,系全球最大的汽车发电机定子铁芯供应商,同时并开始着力拓展新能源汽车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电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发电机定子及总成、微特电机转子、电动自行车定子及总成、电梯曳引机定子、电动工具电机转子、VVT(汽车可变气门正时系统)、家电电机转子等。

报告期内,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营业收入为241,868.16万元,同比增长35.91%;实现利润总额为32,274.18万元,同比增加21.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5,582.47万元,同比增长10.77%。

(二)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

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之九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三)行业地位

公司是一家集各类电机零部件的自主创新、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中国汽车电子电器行业十强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国内外众多大型电机电器厂商提供专业配套服务,系全球最大的汽车发电机定子铁芯供应商,主要客户如法雷奥(Valeo)、博世(Bosch)、电装(Denso)等。公司专注于电机及其核心零部件产品制造的工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通过不断的努力,目前共获得60余项专利授权,主要产品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市场上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产品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商标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多年来产品获得来自法雷奥(Valeo)、博世(Bosch)等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公司从传统的电机零部件制造商,近年来已逐步向科技型企业的转型,并取得丰硕成果。公司于2017年12月份进行公司名称的变更,也表现了管理层继续探索高新技术领域的规划和决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全球经济增速和增长预期提升,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势头良好,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速企稳回升。在回升的同时,面临的风险威胁仍未消退,整个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调整仍在继续。国内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经济指标表现亮眼。2017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十九大”胜利召开关键之年。公司立足于主业,根据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优化市场布局,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主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41,868.16万元,同比增长35.91%;实现利润总额为32,274.18万元,同比增加21.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5,582.47万元,同比增长10.77%。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电机定转子)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121,741.25万元,同比增长20.24%;电动车零部件业务和冰压机零部件业务紧随其后,分别实现收入53,022.01万元、26,185.2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9.60%、59.92%;其他各项业务均实现稳定增长。值得一提的是,无人机业务为公司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续增长空间,为未来公司持续发展,保证了公司在行业内科技水平的竞争力。无人机业务的规划结合公司原有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之格局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以下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

1市场开拓与客户开发方面

公司对销售团队进行了专业化改革,并持续加强销售队伍的技术培训工作,强化服务水平,提高销售团队的执行力;同时,公司还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对既有客户的维护并努力开拓新市场。

2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文化建设

强化内部及外部培训,有效利用资源,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管理能力,提高业务水平。

3加强成本控制核算管理

加强成本核算,降本增效,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对原材料采购进行系统化管理,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二)资本运作方面

1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事项:2017年4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信质工贸及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的通知,信质工贸及尹兴满先生与长鹰天启于2017年4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信质工贸持有的公司102,810,000股无限售流通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和尹兴满先生持有的公司1,195,200股无限售流通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分别公司总股本的25.70%、0.30%)转让给长鹰天启。2017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信质工贸、尹兴满先生协议转让给长鹰天启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04,005,200股股份(其中信质工贸持股为102,810,000股,尹兴满先生持股为1,195,200股)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自本次过户后,长鹰天启持有公司股份104,0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2资产重组暨资产收购天宇长鹰项目:于2017年8月9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天宇长鹰49%股权正式完成;2017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天宇长鹰进行增资的议案》,并经2017年10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对天宇长鹰进行增资。于2017年11月16日接到天宇长鹰的通知,天宇长鹰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增资(其中26.4434万元进入注册资本、4,973.5566万元进入资本公积),北航长鹰科技有限公司放弃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天宇长鹰51.89%股权。于2017年11月27日,天宇长鹰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天宇长鹰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持有鑫永电机75%的股权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20115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不低于1,214.01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交易对方待定。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接到完成上海鑫永股权转让的通知,公司以1,214.01万元价格完成了上海鑫永75%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鑫永取得了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股权转让后,公司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高端制造产业,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增强公司短期支付及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鑫永电机的股权,鑫永电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其他方面

1公司治理方面:鉴于公司重组收购天宇长鹰业务的有效落实,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治理方面考虑,公司对董事会成员进行了新的安排,引进了长鹰无人机业务人才梯队,调整了公司管理层的整体布局,以适应公司未来双主业的需要。

2公司更名事项: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及2017年8月份购买资产的完成和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需要,为了树立公司在新行业中的品牌形象,易于投资者理解,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进行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变更。公司于2017年12月份完成了相关的变更工作。

3土地收储事项:2017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竞拍购买土地使用权。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并成功竞得编号台土告字[2017]04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格为4,445万元。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就该地块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签署了合同编号为3310022017B0147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该合同提交至浙江省台州市正立公证处公证;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取得浙江省台州市东海公证处(2017)浙台正证字第4348号公证书。本次土地竞拍成功,为公司扩大规模和长远发展提供土地资源,解决公司规划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根据新的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根据新的政府补助准则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故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并经2017年10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宇长鹰”)进行增资。于2017年11月16日接到天宇长鹰的通知,天宇长鹰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增资(其中26.4434万元进入注册资本、4,973.5566万元进入资本公积),北航长鹰科技有限公司放弃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天宇长鹰51.89%股权。于2017年11月27日,天宇长鹰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天宇长鹰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尹巍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