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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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天津市节能中心采购项目的公告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1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天津市节能中心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了《天津市节能中心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平台系统开发项目成交公告》,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或“乙方”)为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138万元。

2018年4月11日,英泰斯特与天津市节能中心(以下称“甲方”)签订了《天津市节能中心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平台采购合同》。该采购合同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技术服务的目标:乙方受甲方委托,完成天津市节能中心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在津新能源汽车的数据接入;系统数据与国家平台对接。

技术服务的内容:包含天津市节能中心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平台系统软件开发,提供驻场团队协助对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完成在津新能源汽车的数据接入以及系统与国家平台对接工作。

技术服务的方式:由甲方提出技术要求,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落实工作内容。

2、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技术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技术服务进度:2018年7月31日完成基础环境搭建,系统部署上线;2018年9月30日完成系统验收;运维服务持续2年。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系统稳定运行,能够实现技术协议提出的各项功能,同时满足车企数据接入以及系统跟国家平台对接工作。

技术服务保障:系统服务2年后,乙方继续提供必要的远程支持,保障系统后续的稳定运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技术服务费总额为:1380000元。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签订合同后,支付项目金额的40%;竣工验收后支付项目金额40%;项目验收后一年内,完成系统优化、人员培训后,支付剩余20%尾款。

4、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交付天津市节能中心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平台软件系统;提供驻场团队运维服务。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以技术协议为准。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测试用例对系统进行测试验收。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中标加深了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在新能源汽车监控平台建设方面的合作,展现了公司数据运营服务在车联网行业的市场认可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车联网行业的品牌影响力及产品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数据运营服务的市场推广。

采购合同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天津市节能中心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平台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