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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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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4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6),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补充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1,331,466.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0,550,744.55元,减2017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33,146.68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1,748,064.71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759,903,5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198,070.2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鉴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特作说明如下:

(一)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公司在保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按照章程规定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即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其说明

公司属于制造业,主营业务为电器产业、风电产业,目前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804.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2.89%;实现营业利润12,775.5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82.6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其中:公司风电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154.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8.79%。随着公司风电产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业绩逐步提升,风电场项目投入加大,相应资金投入需求较高。基于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将主要运用于加大公司研发投入、营运资金等方面。主要原因系公司风电产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市场需求新机型研发投入增加,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呈上升趋势,2018年公司仍需保持对研发的持续投入。

同时,随着市场拓展的需要公司资产、业务及生产规模的发展,营运资金投入也会相应有所增长。因此,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及营运资金,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3、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