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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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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合作协议,是双方有意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意向性表示。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018年4月10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石英股份”)与湖州东科电子石英有限公司(下称“东科电子”),签订《石英材料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的是推进双方在光伏及半导体用石英材料领域的进一步合作。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州东科电子石英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年丰路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3601478X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488万美元

法人代表:张彩根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石英制品、半导体材料、电子元器件、硅材料、光导纤维用波导级石英管、棒、压电石英、划片刀,X光光谱仪、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及上述产品的维修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证经营)

2、本公司与东科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协议于2018年4月10日在江苏连云港签订。

4、本框架协议系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本协议是双方基于当前在石英材料采购与供应关系的基础上,以石英股份为主体,及时向东科电子提供光伏及半导体领域用石英材料;东科电子积极利用自身条件全力配合石英股份进行产品生产及市场推广。通过提升双方竞争力,确保业务的持续性,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作模式

双方同意以开放、信任的合作方式,创造和保持合法的、持续进步的、并能为双方带来切实的、可衡量的利益。

通过提供一个互利互惠的平台,加强双方合作,在以下几方面持续改进:

1、积极沟通合作进展;

2、共同推动国产石英材料替代进口,实现国产化;

3、质量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

4、成本下降更有市场竞争力。

(三)合作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为保证合作双方互利合作形成共赢,体现战略合作的意义:

1、石英股份在合作期内优先保证东科电子的产品供应,并保持在市场中的价格优势地位;

2、东科电子保证在框架协议合作期内所需的石英材料90%采购石英股份的产品。

(四)、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产品升级、结构转型,促进公司在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改造方面的持续投入。

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系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为准,存在后续合作协议或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无法签署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案文件

1、双方签署的《石英材料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