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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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2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2018年2月14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东张海霞、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沃基金”,代表其管理的“新沃-步步高升1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为:新沃基金—广州农商银行—西藏信托——西藏信托——顺景40号单一资金信托))与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腾讯”)签署《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一)”]。公司股东钟永利、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与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邦能”)签署《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二)”]。

《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张海霞同意向林芝腾讯转让其所持有的步步高34,556,158股股份,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4%;新沃基金同意向林芝腾讯转让其所持有的步步高17,278,079股股份,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林芝腾讯持有公司股份51,834,237股,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6%。

《股份转让协议》(二)约定:钟永利同意向京东邦能转让其所持有的步步高25,917,119股股份,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3%;步步高集团同意向京东邦能转让其所持有的步步高17,278,079股股份,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京东邦能持有公司股份43,195,198股,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18-008)等相关公告。

本次协议转让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步步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2,241,133股,持股比例为34.99%。张海霞女士(王填先生配偶)持有公司股份43,319,231股,持股比例为5.01%。王填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过户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 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