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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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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11 公司简称:骆驼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3,022,820.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41,232,591.6元,扣除本年度支付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51,752,139.97元及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909,707.44元,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70,593,564.71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且电池生产、新能源业务以及废旧铅酸电池、锂电池回收再利用业务均有进一步投资计划,故2018年度公司预计有重大现金支出。为确保现金流运行正常及未来发展需求,公司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围绕“铅酸电池循环产业链”和“新能源循环产业链”两个闭环布局和开展业务。

1、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铅酸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回收,在汽车蓄电池行业的龙头地位不可动摇,已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公司主要产品有汽车起动电池和启停电池,以及工业车辆牵引电池,通过持续地革新技术、优化成本、提升品质和加速产品迭代牢牢占据国内汽车用铅酸蓄电池市场龙头位置。公司坚定不移地在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的每一个环节贯彻“绿色”理念,利用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大力发展铅酸电池回收业务,形成了全产业链的资源闭环和循环利用,主要原材料金属铅基本实现自给自足。截至2017年底,公司已在东、南、西、北、中与海外分别拥有多个电池生产与回收基地,产品服务的用户超过1亿人次。公司以“骆驼”核心品牌为主,以“华中”、“天鹅”、“DF”等品牌为辅,形成“1+N”的品牌格局,充分满足市场差异性需求。公司在国内主机配套市场和维护替换市场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38%和25%左右。海外市场拓展迅速,欧洲、美洲、非洲及东南亚地区销售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大品质优势。公司拥有亚洲最大、最先进的生产基地,结合新版IATF16949标准,通过精益生产不断提升产品制造和质量管理能力,保证了产品品质处于领先的位置;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获得众多主机厂充分认可,被东风汽车、陕企重卡等多家主机厂评为优秀供应商。2017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58%,在确保产品品质、安全的同时,不断丰富产品线以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公司与下游主机厂有着广泛、深入的沟通、合作,紧盯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在包括启停电池、智能电池在内的新型铅酸电池方面进行了较大投入,启停电池的销量同比增加150%以上,有充足的技术和产品能力满足市场对铅酸电池的新需求,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西北地区兴建生产基地,进一步巩固了生产和市场的优势地位;公司加强国际战略市场布局,在东南亚和中亚地区已完成生产基地的前期调研,马来西亚工厂正在进行实质性建设工作;同时,在每一个生产基地布局铅酸电池回收再生工厂,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形成从产品生产、使用到回收的产品生命周期绿色闭环,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符合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的严格要求。

2、公司是最早从事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组)自主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在研发协同、生产管理、客户共享上具有独特优势,且在铅酸蓄电池生产及回收等主营业务收益稳步提升的前提下,公司将有条件持之以恒的开展新能源研发与生产业务。公司目前拥有产能达20亿WH的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线,现有产品包括单体锂离子电池(电芯)和动力锂离子电池组产品,以三元和铁锂产品类型为主;铁锂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纯电动大巴车、通勤车、城市物流车等,三元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纯电动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公司与部分企业的合作车型已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

公司自两年前进入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电控领域,打开了新的增长空间,主要产品为永磁同步电机,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纯电动大巴车、通勤车、城市物流车、新能源乘用车等;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前景明确,公司决定加大投入,提升电机电控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战略投资了国际领先纯电动超级跑车公司克罗地亚的RIMAC公司,并与之设立合资公司;通过将RIMAC公司先进的电机电控技术在国内的落地,制订了以高转速、轻量化、高功率密度、高可靠性为特征的技术领先战略,从而确立了公司电机电控产品在行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目前合资公司已注册完成,并展开了乘用车系列产品的研发工作。

公司依托科研院校和美国研发中心的技术支持,已规划在湖北谷城投资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产业园,目前正进行中试示范线阶段建设,与公司现有新能源业务共同构成新能源产业闭环。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对主要原材料和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分批供货的采购模式,从而保证了合理的价格、有保障的品质、按需及时的供货和最低的物料库存;大宗商品方面,在公司总体规划指导下,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实施一定程度的风险对冲,从而较好地规避系统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的平稳;对部分重要、价值高的物料采用与上游厂家联合定制开发、就近生产供应的方式,确保产品的品质、适用性和供货的及时性;同时,对用量大的物料采取多家供货商按比例供货的方式,既能保证足够的供应量,又能形成良性的价格竞争机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铅酸电池:由销售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按月提供订单数量,集团运营中心向生产基地下发生产计划,销售公司会根据往年销售数据和行业环境的变化提出合理的备货计划,从而最大程度占有市场;为确保产品品质和及时交付,公司每年均实施产能或效率提升计划,公司所有产品均由集团各个子公司完成生产;同时,公司也承接重要客户或高利润的定制化订单,充分发挥公司在铅酸电池领域强大的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

新能源业务: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公司新能源业务基本采取订单式生产;公司通过与同行的联盟,更好地满足用户越来越多的个性化产品需求,从而更好地在细分市场塑造核心竞争力。

3、销售模式

主机配套市场:公司通过上下游联盟,与全球主要汽车主机厂形成了稳定的供需关系,订单价格原则上采取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并充分考虑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价格风险。

维护替换市场:公司通过销售渠道网络的布局和建设,保证了对市场的快速响应。公司在全国主要城市设有25个销售分支机构,配置了21个大型中心库,建立了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批经销商,遍布全国的3万多家终端门店和维修点。公司凭借充分布局的销售渠道网络保证了维护替换市场领先的市场份额。海外市场主要通过国外经销商向最终汽车用户进行销售。

电商渠道:公司通过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以及“骆驼养车http://www.autocamel.com”开拓线上业务,全面推广二维码电子质保卡,加速实现客户信息化服务;结合遍布全国的线下渠道网络,实现了线上线下的融合,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市场进行精准营销,对流程进行持续优化。

(三)行业情况

1、铅酸电池业务方面

(1)行业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铅酸电池行业已经进入成熟期,汽车起动电池销量与下游汽车行业密切相关。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统计,在人均GDP到1万美元时,日本、韩国的千人汽车保有量约200辆;目前我国人均GDP约8000美元、千人汽车保有量140台,我国仍属于年轻的汽车消费市场,汽车销量仍有上升空间。另外,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带动铅酸电池需求的持续增长,相对于新车配套需求,维护替换市场的需求增速更快。铅酸电池在汽车起动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无论在新车主机配套市场还是维护替换市场,铅酸电池仍将维持一定的增长。

汽车产业的发展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汽车产业发展在发达国家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在不发达国家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介于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时可能会有明显的周期性。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从事铅酸电池业务多年,在国内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与服务体系,成为东风、上汽、一汽及众多国际知名车企在中国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并占据维护替换市场最大市场份额,国内汽车蓄电池行业龙头地位不可动摇,已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跻身世界第三。公司将开展更多的业务布局,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引领行业发展。

2、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

(1)行业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及中央、地方的配套支持政策确定的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国家大力推动下快速发展,带动了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和电机电控技术的进步和需求量的增加。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技术积累以及国家技术支持,锂离子电池和电机电控综合性能不断提升、技术日趋成熟、成本持续下降,在部分性能指标上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现阶段新能源汽车用动力总成的主流选择,已经普遍应用于电动汽车领域。

从长远来看,动力锂离子电池和电机电控业务不存在周期性和区域、季节的特点,但目前还处在市场推广阶段,受地方政府的政策影响,呈现下半年比上半年销售明显旺盛的现象。同时,动力锂离子电池在极其寒冷的地区应用明显偏少,对经济不够发达的地区推广使用较少,故又呈现一定的区域性。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大力培育的新能源业务采用“三电+租赁”的商业模式,并将与下游主机厂通过战略合作等方式建立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在细分市场确立领先优势,搭建能源管理的业务和服务平台。2017年,公司已经与东风旅行车、唐骏、凯马、武汉扬子江等主机厂签订合作协议并配套供货,合作车型成功进入国家工信部产业推荐目录。在铅酸蓄电池生产及铅回收等主营业务收益稳步提升的前提下,公司将有条件持之以恒的开展新能源研发与生产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支付公司债券“12骆驼集”自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4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98%,每手债券(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9.80元(含税),并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元,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本息为1047.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本息为1053.82元。本次本息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21,345,000(含税)。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12骆驼集”存续期间内,由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本期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鹏元资信对公司及公司债券“12骆驼集”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根据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对“12骆驼集”跟踪评级结果及信用评级报告进行了公告。(详见《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骆驼集”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7;《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跟踪第【49】号01))。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1,798.04万元,同比增长20.9%;实现净利润52,108.26万元,同比减少4.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02.28万元,同比减少6.27%。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增项目投资较多,融资量增加导致财务费用上升;销售增长导致铅酸电池消费税总额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

2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5月12日起施行;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议案,批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重的负债,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

2、政府补助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新修订的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修改“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和“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列示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于2017年年度,本公司无终止经营以及资产处置事项。

2、在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2017 年度取得的政府补助129,078,069.38元在“其他收益”项列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28家,详见公司年报全文附注(九)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公司年报全文附注(八)。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国本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