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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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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其他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8-022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其他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1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在中信银行浙江省分行开立的7571610182600016350账户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详情参见2018年4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公司在获悉上述冻结事项后,主动向其他银行核实是否存在账户被冻结的情形,经过公司财务部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逐步确认,并陆续得到了公司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相关影印材料,核实情况如下:

一、其他部分账户冻结情况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将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账户为402658352002中的存款人民币3,976.82元、在浙商银行台州玉环支行账户为3450020610120100000409中的存款人民币9,999.36元及在中国农行浙江省分行账户为19-938101040002407(该账户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6,338.77元进行了冻结,冻结期限为12个月。

根据银行方面提供的相关影印材料,被冻结的原因均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01执保170号所致,申请人杭州执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执力”)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将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8,845,687.5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进行保全。加上公司在中信银行浙江省分行被冻结的账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5,537.76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上述事项的法律文件。

二、公司后续计划

公司认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01执保170号所涉及的诉讼初步可以判断为公司与杭州执力之间的合同纠纷,通过公司自查,公司除曾因意向受让江西金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源”)4.17%股权事项而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关于〈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外,公司与杭州执力再无签署其他可能给公司带来或有债务风险的任何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关于〈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即2017年3月30日起9个月内)完成定向增发且持有江西金源57.71%股权,公司有权不再承担受让江西金源4.17%股权的义务。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若因受让江西金源4.17%股权事项而涉诉,公司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避免公司承担不利的诉讼风险。

公司将与法院以及申请人沟通协调了解有关情况,力争尽快解决银行账户银行存款被冻结事项。

同时,公司也将根据冻结事项的进展,不排除对杭州执力进行反诉包括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以此保护公司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科技”),公司为控股管理型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全部由中捷科技实施,公司认为此次冻结的银行账户并非为公司主要银行账号,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管理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公司将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公告编号:2018-023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在中信银行浙江省分行开立的一个账户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事项表示关注,对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问询函所涉及事项的回复披露如下:

1、你公司已被银行冻结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为你公司的基本往来账户、是否为公司主要账户,并自查截至目前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如存在,请披露冻结时间、冻结金额、冻结原因等;并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公司在中信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账户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冻结,该账户的账号为7571610182600016350,该账户不是公司的基本往来账户,也不是公司的主要账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该账户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5,222.81元,冻结日期自2018年4月9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

公司在获悉上述冻结事项后,主动向其他银行核实是否存在账户被冻结的情形,经过公司财务部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逐步确认,并陆续得到了公司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相关影印材料,核实情况如下: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在2018年4月10日将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账户为402658352002中的存款人民币3,976.82元、在浙商银行台州玉环支行账户为3450020610120100000409中的存款人民币9,999.36元及在中国农行浙江省分行账户为19-938101040002407(该账户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6,338.77元进行了冻结,冻结期限为12个月。

上述公司被冻结的四个账户均非为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银行方面提供的相关影印材料,被冻结的原因均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01执保170号所致,申请人杭州执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执力”)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将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8,845,687.5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进行保全。加上公司在中信银行浙江省分行被冻结的账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5,537.76元。

由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科技”),公司为控股管理型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全部由中捷科技实施,公司认为此次冻结的银行账户并非为公司主要银行账号,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管理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2、请补充披露你公司是否已触碰《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条规定的情形,如是,请董事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3条的规定发表意见并披露。并请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董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18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母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合并报表收入为人民币644,257,129.97元,中捷科技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39,997,393.79元,中捷科技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9.34%。由于公司不是现有主营业务的实施主体,公司直接拥有的银行账户(包括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并非为公司主要银行账号,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条规定的情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此次公司四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并未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条规定的之一情形,所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杭州执力之间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纠纷并未触碰《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条规定的情形。

浙江凯旺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执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纠纷是否触碰《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条规定的情形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执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纠纷并未触碰《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条规定的情形。法律意见书参见2018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执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纠纷是否触碰《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条规定的情形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3、请详细说明你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涉及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

回复:

公司出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后,公司已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管理活动中相关往来方,并就后续往来做了妥善安排。

公司将与法院以及申请人沟通协调了解有关情况,力争尽快解决公司银行账户银行存款被冻结事项。

同时,公司也将根据冻结事项的进展,不排除对杭州执力进行反诉包括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以此保护公司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此外,通过公司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实,均表示除问询函所涉案件以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涉及诉讼事项的情况。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无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8-024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与承德硕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硕达矿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内蒙古突泉县禧利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禧利多矿业”)100%股权转让给硕达矿业,成交价格以201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禧利多矿业经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评估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0635号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9亿元。详情请参见2016年12月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内蒙古突泉县禧利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7)。

公司转让禧利多矿业10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了硕达矿业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92亿元;同日,禧利多矿业在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硕达矿业成为禧利多矿业唯一股东。详情请参见2016年12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7)。

根据协议的约定,硕达矿业应付公司的股权转让余款人民币1.27亿元须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7年12月26日前)全部付清。2017年12月8日,公司就应收股权转让余款事项向硕达矿业寄送了《催告函》;2017年12月20日,公司委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向硕达矿业寄送了《律师函》。2017年12月26日下午,公司收到硕达矿业的书面《关于延期付款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说明函》的主要内容为:硕达矿业正在通过处置其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筹措资金措施,待筹齐资金后及时付给公司,故硕达矿业特向公司申请延长最后付款期限至2018年4月15日。针对延期付款事项,详情请参见2017年12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一、目前进展情况

由于硕达矿业申请的最后付款期限为2018年4月15日,考虑到4月15日(星期日)为银行非对公营业时间,公司主动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向硕达矿业进行询问是否可以在4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将股权转让余款支付完毕,硕达矿业表示由于处置其它资产包括其他筹措资金工作没有在预订期限内完成,故无法在申请的最后付款期限内完成付款。

二、公司后续计划

公司后续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启动法律程序等措施进行追讨,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司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利益,应公司要求,硕达矿业已于2018年1月12日将拥有的禧利多10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对股权转让余款的质押担保,同时也将禧利多矿业拥有的证号为C1500002011063130113141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T15520160102052174的探矿权证及证号为T15120080402005455的探矿权证抵押给银行作为公司的贷款担保。

就硕达矿业未付的股权转让余款,公司将按公司坏帐计提政策计提坏帐准备。

2018年1月10日,公司委托四川立诚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禧利多矿业闹牛山矿区铜矿采矿权(证号:C1500002011063130113141)和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闹牛山外围铜银矿勘探探矿权(证号:T15120080402005455)价值进行评估。2018年3月9日,四川立诚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内蒙古突泉县禧利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闹牛山矿区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川立评字[2018]011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闹牛山外围铜银矿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川立评字[2018]027 号),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18.04万元,探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5,750.26万元,禧利多矿业矿权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6,968.30万元。根据评估结果,由于评估值可以覆盖硕达矿业欠款余额,故公司无需对此欠款单独计提坏帐准备。

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会采取积极的措施对该应收股权转让款进行追讨,包括对硕达矿业提起法律诉讼,若取得生效裁决前未达成和解或取得生效裁决后对方仍未自愿履行的,公司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质押权优先受偿原则,股权拍卖包括资产拍卖所得将优先偿还硕达矿业对公司的欠款,公司将根据强制执行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坏账准备进行调整。

若公司对硕达矿业提起法律诉讼,后续公司会按照诉讼进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若双方和解,公司全款收回欠款,公司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冲回已经计提的坏帐准备;若法院强制拍卖硕达矿业所持有的禧利多股权,拍卖款可以覆盖硕达矿业欠款,公司将冲回已经计提的坏帐;若拍卖款无法覆盖硕达矿业欠款,则公司会根据拍卖后损失金额及时单独确认坏帐损失。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8-025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13日收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王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王群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王群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王群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群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对王群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推举秦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监事变更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1.秦琴,女,1989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任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秦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秦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秦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8-026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发出表决票5张,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018年1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刘昌贵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情参见2018年1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决定提名倪建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董事候选人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倪建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倪建军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3日在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参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倪建军先生的简历

倪建军,男,1980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毕业于河北地质大学,本科学历,浙江大学金融学研究生在读。2003年9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招商银行温州分行,分别担任过分行营业部零售部经理及公司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4月任杭州银行温州分行小微部负责人;2015年5月至今,任浙江电融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元宝铺)副总裁。不曾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倪建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倪建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倪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8-027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王群女士在任职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推举秦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情参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监事变更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公告编号:2018-028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中捷资源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其它事项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公司《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以下均非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采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电告确认。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7日—4月28日及5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2017年5月3日上午9:00—12:00。

3.登记地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6-87378885,传真:0576-87335536。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签到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1”;投票简称为“中捷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