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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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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8-02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

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1、为全资子公司康奈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8,179.6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其中包含:2000万美元按照2018年4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2898折算为人民币12,579.6万元)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9,179.6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康奈特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1,800万元,为博威合金(香港)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康奈特及博威合金(香港)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原担保合同已经解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49,179.6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1为全资子公司康奈特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2为全资子公司康奈特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3 为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美元(按2018年4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2898折算,人民币金额为12,579.6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4 为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5,6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奈特、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简称“博威板带”)、博威合金(香港)、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上述议案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及2018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康奈特、博威合金(香港)为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等业务,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179.6万元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奈特、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额度为15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本次向康奈特、博威合金(香港)提供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179.6万元的担保处于上述额度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奈特、博威合金(香港)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179.6万元(其中包含:2000万美元按照2018年4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2898折算为人民币12,579.6万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68,37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59%,均为对控股子公司(100%控股)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