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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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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文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艳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合同

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广东省级电能计量检定中心单相电能表自动检定系统、自动抽检系统项目,合同金额:92,750,000.00元,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拟收购刘伟轩、贾贤、北京明达永信咨询有限公司、吴传红、北京群英众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淡文刚、吴学煊、张宏波、张秋英所持天津浩源慧能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于2018年2月27日与转让方委派代表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2018年 3月 6 日、2018 年3月13日、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相关各方以及中介机构正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9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