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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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第二季度原料煤收购价格的公告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18-008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第二季度原料煤收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原煤收购协议(续签稿)〉的议案》。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2款规定,公司和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聘请山西省价格事务所提出该季度阳泉及周边地区的原煤销售价格调查报告和认证结论,双方以价格事务所提供的价格为依据,结合托管矿井原煤生产成本等情况,对本季度原煤收购价格进行调整和确定。

经公司研究同意,2018年第二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收购阳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的原料煤价格确定如下:

1.根据山西省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认证结论书(晋价认证【2018】12号),2018年二季度,公司收购阳煤集团三矿原料煤价格确定为395元/吨(不含洗耗),较2018年第一季度的收购价格380元/吨上涨15元/吨,变动幅度为3.95%;公司收购阳煤集团五矿原料煤价格确定为370元/吨(不含洗耗),较2018年第一季度的收购价格380元/吨下降10元/吨,变动幅度为-2.63%。

2.根据山西省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认证结论书(晋价认证【2018】13号),2018年二季度,公司下属阳煤股份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收购阳煤集团下属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煤价格确定为450元/吨(不含洗耗),较2018年第一季度的收购价格420元/吨上涨30元/吨,变动幅度为7.14%。

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3款规定,由于以上价格的变动幅度低于20%,所以本次价格认定和调整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山西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晋价认证【2018】12号)《关于对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原料煤价格的认证结论书》;

2.山西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晋价认证【2018】13号)《关于对阳煤股份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原料煤价格的认证结论书》。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18-009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增加《证券日报》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增加后,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