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使用范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该事项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8-025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情况
根据2018年1月2日公司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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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途概述
在上述“公寓租赁服务项目”总投资10,785.80万元中,计划投入大业主物业项目投资4,345.8万元、空置房源运营项目投资6,440万元。公司对大业主物业项目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5,038.13万元,其中4,345.80万元由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共计6,440万元。公司拟使用该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资“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但不再区分大业主物业项目与空置房源运营项目,空置房源不仅限于公司在管项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及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情况
“公寓租赁服务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10,785.80万元,建设期为四年。项目拟采取包租形式承租杭州几处大业主物业和公司在杭州市区内在管物业的空置房源,经改造装修后,以公寓的形式对外租赁。项目总投资为10,785.8万元,其中,大业主物业项目投资4,345.8万元、空置房源运营项目投资6,440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运营“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2月成为杭州市首批租赁试点单位,其中大业主物业项目“群岛MOMA服务式公寓”和“群岛JUNGLE国际青年社区”得到了政府、市场、同行以及客户的认可。2018年度通过进一步的产品标准化梳理、服务标准化提升,将打造群岛MOMA服务式公寓和群岛JUNGLE国际青年社区2.0升级产品。随着租售同权政策的推进,各地政府从消防、治安、环保等多方面开始规范对于租房市场的全方位管控,大业主式集中公寓产品相较散租公寓以更好的安全性、社交性、品牌化受到年轻一代租房客群的青睐。因此,公司原空置房源运营项目投资款6,440.00万元仍投资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但不再区分大业主物业项目与空置房源运营项目,空置房源不仅限于公司在管项目。
公司将持续以行业权威标准为目标,积极响应租赁市场规范发展,以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为前提,探索存量物业资产的管理、社区运营的新方向。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后的6,44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投入公寓租赁服务项目,拟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变更后,公司“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以10年的运营期测算,投资回收期为6.02年,以10%折现率计算,内部收益率为16.28%,项目净现值为8,152.40万元。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内部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亦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其他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
六、报备及上网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五)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寓租赁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证券简称:南都物业公告编号:2018-026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3单元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1日
至2018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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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10、11、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8项:浙江南都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舟山五彩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芳、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第9项: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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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提供一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5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证券事务部。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郑琪
联系方式:0571-85222678、0571-87003086
传真号码:0571-88255592
电子邮箱:IR@nacit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证券事务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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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8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