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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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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2370号)。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通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较原计划减少,同时本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变更,故对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2]: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拟采取投资建设和产出同步的滚动式发展。其中,蓝宝石晶体项目(银川)由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已于2017年9月通过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的验收。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于2015年4月开始投入,公司于2017年4月结合项目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进展,通过相关决议暂延长建设期至2017年末。2018年4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的进度、市场前景等实际情况,经过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的建设期至2019年年底。

[注3]: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的年平均税后利润为71,087.51万元。截至2017年末,蓝宝石晶体项目(银川)处于完工投产状态,但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尚处于少量投产阶段。

[注4]:由于蓝宝石智能终端及穿戴视窗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没有达到发展预期,导致项目投资速度未能按预期计划执行。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9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于2015年3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1,653,04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1元,共计募集资金1,999,999,992.42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3,259,848.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64号)。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用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投入“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中部分募集资金4.34亿元的用途变更为 “年产2亿只智能移动终端和汽车电子领域用无线充电磁心项目”及“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首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次监事会、以及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当前市场发展现状及项目实际建设等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的建设延期至2017年年底。(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8日的公司“临2017-022号”公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原因

近年来,随着蓝宝石制造能力的扩大、产能的提升及制造成本的下降,蓝宝石在摄像头、指纹识别、智能手表镜面及可穿戴视窗类产品等消费电子类应用上不断增长,但其市场需求仍未及公司原规划需求。若按原进度实施、扩大生产规模,有可能造成现阶段产能过剩,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为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的实施进度。

3、本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的进度、市场前景等实际情况,经过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的建设期至2019年年底。

4、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是结合项目建设实际进展和当前市场发展现状等综合情况,审慎、合理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承诺效益的延迟实现,短期或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项目建设延期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事项的汇报后,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由于受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建设进行了推迟投入,导致了建设期延迟。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延期募集资金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谨慎做出的。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延期募集资金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延期募集资金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六、备查文件

1、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3月通过投资者竞价方式向包括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9名投资者发行了181,653,042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2.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6,740,143.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259,848.9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6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历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已归还时间

2015年4月18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6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6月15日,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6年6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年4月18日,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7年4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年6月24日,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3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7年5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年4月24日,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1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8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年5月8日,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详见2017年5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即2018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彭果先生、苏跃星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拟不超过12个月,并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东方花旗同意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章程因新增章节,涉及的相应条款序号自动顺延。

二、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三、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上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公告编号:2018-16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10点整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1日

至2018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七届七次董事、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星期三)、5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四)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三)会议联系人:吴建美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一、说明会类型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以现场交流方式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沟通与交流。

二、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各事业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18年4月24日16:30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并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建美

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电子邮箱:tdga@tdgcore.com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了七届一次董事会和七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2017-036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上述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18年4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0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张瑞标先生、职工监事李明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瑞标、李明锁两位监事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另行安排其他职务。张瑞标和李明锁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以及不会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监事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张瑞标先生、李明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