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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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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军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41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0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积极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华钰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拟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成员的议案》

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公司总经理。

现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西藏华钰融信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42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20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020 股票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43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最高不超过3亿元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予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1020 公司简称:华钰矿业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